何清涟: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何清涟

【大纪元8月25日讯】最近发生的陈光诚案件与高智晟案件,再一次验证了笔者多年来的忧虑:以政府行为黑社会化、公共权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公开化与普遍化为主要特点的政治嬗变已成定局,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统治手段非正当化”。

中国政治领域发生的这三大嬗变,其根本原因是从90年代开始,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逐渐堕变为统治精英集团掠夺公共财富而自利的借口,这种财富分配极不公平的格局最终导致社会结构非正义化,中国政府也因此而陷入统治合法性危机之中。这种合法性危机与其说是中国公众觉悟到社会主义体制的掠夺性与专制性,还不如说是政府行为与官员作为打破了中共为了维系统治曾高度依赖的意识形态神话--这一意识形态神话的主调是: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既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财富的主人。中国共产党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失去了意识形态神话的支撑之后,面对底层民众日益强烈的反抗,为了维护掠夺民众的自利需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政府只能走上一条不归路:借助于非正当的统治手段镇压一切反对力量。这种统治手段的非正当性主要表现为政府日常行政已经越来越依赖于暴力。近几年来,中国政府行为的暴力化特别引人注目。这种暴力分别体现在几个层面上:

第一个层面是员警、税务、工商、城管、农村计划生育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弱势群体的暴力。由于这种暴力针对的施暴对象常常被迫选择沉默与忍受,即使有反抗也主要是个体行为。这种一盘散沙式的反抗,不会引致中国政府的统治危机感。中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种执法行为的非正当性,但归结于“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薄弱”。

第二个层面是政府与黑社会组织勾结滥用暴力、或者政府部门直接使用黑社会手段大规模掠夺民众的生存资源,如农民的土地与城市居民的住房。这种暴力借助的是统治权力,满足的是地方政府与精英集团的利益,而且往往有当地政府颁布的行政性法规做为依据,以合法的形式公然行之于世,是统治者凭仗权力滥用暴力对被统治者进行伤害,其暴虐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过程的公务化暴力,而是一种典型的国家非正义行为。

第三个层面是借助特务统治加强社会控制。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特务部门国安部已经广泛渗透社会领域,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对一切被当局视为异议者的人士进行跟踪、监控。而国安部门对权力的滥用较之政府部门更肆无忌惮,屡屡采用国家诬陷手段对付维权人士。这些国家诬陷手段除了滥用罪名,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等之外,还包括栽赃诬陷,如2006年8月北京律师许志永去山东为陈光诚辩护,结果被地方当局诬以盗窃罪而拘留;郭飞雄在去北京的火车上被诬以假票乘车而被拘留。而最严重的则是政府为了规避行政责任大量指使黑社会组织成员(即“不明身份的暴徒”)出面,对异议人士与维权人士施以肉体凌虐与残害。在大学里则实行资讯员制度,在学生中培养兼职特务,监控教师的课堂言论。

中国政府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的原因,是统治者出于政权合法性的恐惧。统治集团深知目前的非正义社会结构已经使得中国政府如同坐在火山口上,而民主化的结果可能就是对掠夺者进行清算,因而他们拒斥民主化的态度比八十年代要坚决得多。这种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的要害就是依靠赤裸裸的暴力统治,这既是毛泽东当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口号的新政治变种,其精神也与黑社会凭借暴力立足一脉相通。这种暴力肆虐的结果,使得中国民间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空间日渐逼窄,使中国人权事业的推进面临更大的困难。

这种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内植于中国政治体系当中,是中国当今权力秩序运作的必然逻辑结果,绝对不是“部分政府官员素质低、法制意识不强”所致,因此仅仅依靠惩治几个官吏不可能遏止各地政府统治手段非正当化趋势。换言之,只有改变了目前中国这种非正义的社会结构,才有可能遏止政府行为的黑社会化。而要改变目前这种非正义的社会结构,还得改变制造出这种非正义社会结构的政治体制。

《华夏电子报》第154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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