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00农民再上中纪委举报贪腐

【大纪元9月5日讯】今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浦塘村600名村民联名向中纪委举报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及该镇浦塘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

但举报信层层转下来之后,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政府和西湖区政府分别于6月13日、和7月24日作出了《关于西信要[2006]32号的回复》、《西袁访[2006]001号<关于浦塘村村民陈国彪等人反映问题的回复>》、和杭州市西湖区区委、西湖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浦塘村村民陈国彪等对信访事宜复查请求反馈意见书》,毫不负责地把村民反映的问题推得一干二净。

但在这些反馈意见中,无意中透露了村民尚不知情的“浦塘村支持的219万元”。村民们怒问:“谁有这么大的权力不经过村民同意拿这么多的钱‘支持’上级?”于是,全村800多名村民于8月30日再次上北京向中纪委、国务院及国家信访局举报。但这次举报会不会仍像前一次一样无功而返,甚至遭到打击报复?

关于要求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及该镇浦塘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立案查处的报告

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浦塘村800名村民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们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浦塘村村民。今年4月份,我们曾联名向您们反映我们镇、村干部贪污、挪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一事,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镇党委副书记潘福华公然说:“镇里用村里的钱,是老子用儿子的钱,天经地义”。上次我们在联名信中反映的是镇里无偿占有我们村土地补偿款1250万元,这次我们从镇人民政府的文件中还证实:镇里还白白占有了我们村土地补偿款219.8305万元。

两项相加,镇里总共占有了我们村土地补偿款1469.8305万元。也就是说,在3000余万的土地补偿款中,镇里占去了将近一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袁浦镇是不能占有我们村的土地补偿款的。所以,我们不得不再次联署上书,强烈要求您们亲自派人来杭州调查,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土地征用款被大肆贪污、挪用和非法占用

2003年我村因杭千高速公路(杭州至千岛湖)征地得到土地补偿款3000余万元:根据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浙之审(2005)第382号专项审计报告”确定为28,765,031元,再加上袁浦镇人民政府《西袁访复[2006] 001号》文件承认的未列入“浙之审(2005)第382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所谓“浦塘村支持的219.8305万元”,共计30,963,336元(注:这3000余万数额是镇里和村里被动公布的,所以村民们有理由怀疑镇里还有隐瞒)。但时至今日,除了部分失地村民得到补偿外,大部分失地村均未如数得到补偿,原因如下:

(一)2004年6月,镇里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将我村土地补偿款650万元擅自占用(直到2005年8月份村民知道真相后才被迫公布出来)。2005年3月,因村干部瞒着村民为镇政府向银行贷款违规担保,600万元被银行强行划扣。此外,在村里得到补偿之初,镇里就占去了219,8305元(在村民的深追下,镇里才在《西袁访复[2006]001号》文件中承认,村党支部也一直隐瞒至今,甚至在2005年浙江之江会计师事所来我村审计时,镇里和村里都极力隐瞒)。

(二)村干部将4.2万元出借给黑势力头目陈国盛(镇政府的说法是陈国盛欠袁浦信用社贷款,因无法偿还,信用社向西湖区法院起诉,法院在村账户中强行扣去67000元,村里已追回31500元)。

(三)镇、村干部私分危房补助款。因建造杭千高速公路,部分村民的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按政策规定国家给予住户一定的危房补助,然而这部分补助款却被村、镇干部私吞:其中镇党委副书记陈金浩等分掉1万元,村干部(9人)分掉1万元(镇政府在书面答复中辩称村干部分掉的是“工作经费”,但对陈金浩等分掉的只字不提)。

(四)镇、村干部对村民补偿款百般克扣。根据杭州市政府152号文件规定,竹、绿篱笆高度高于1米的,每米补助6元,而村干部发给村民的,仅每米3元,克扣了应发放数的一半(村民陈国彪因了解该文件内容,和村干部据理力争,最后如数补给了被克扣的部分,但原村委主任支荣根却悄悄地威胁他:你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拿到就可以了)。

财务管理十分混乱,村干部中饱私囊

由于村务公开的呼声很高,迫使我村的账目逐步地像挤牙膏似地“公开”。公开后,我们才知道土地未被征用前,村干部已向银行借贷了265万元,另外又以2.5分、3.5分的高息向民间借贷68.83万元。公开的这部分账目漏洞百出,同样的账目每次公布明显有人为改动、前后矛盾。按规定应公开的明细账也未敢公开。如土地补偿款中的青苗补偿这一项就有1283969.9元的出入(本村征地242.456亩,青苗补偿费每亩1450元,总计应支付该款351561.2元,但账上却支出1635531.1元,这中间的差额去向不明,至今村里也拿不出明细来加以说明)。我村历来没有什么建树,借来的这么多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至今谁也不给个说法。

近几年来,上级有关部门有水利建设、村级康庄工程、村庄整治、电网改造等专项资金拨款,但村干部从来未向村民公布过这些资金的去向。特别是村里的“沿沟砌砖”(26924元)、“万米路建红旗桥”(87925元)、“四号浦砌石”(242507.36元)等工程均有专项资金拨入,而村里账面上反映出这些工程的资金都是从土地征用补偿款中支付的,令人生疑。

村干部就是用偷梁换柱的办法(村干部称为“红萝卜上在腊烛头上”)来贪污上面拨下来的专款或土地补偿款的。如“四号浦砌石”工程,本来是指沿四号浦这一河道砌石的工程,工程款只要67000元,且在支金海的前一任支书手中就已付清,现在再支付就变成了重复付款。但镇政府替支金海等村干部开脱(为甚要这样开脱,大家心知肚明),把此工程变为“东西七一桥砌石”工程款(167582.36元)和“万米路红旗桥钢筋、水泥、黄砂等材料款”(74925元)。

从土地补偿款的专项审计报告中不难看出(审计年限是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东西七一桥砌石”款中,至少有38855元不能在土地补偿款中支付,因为这是在2003年1月份支付的,很明显再列入就属于重复付账。

再看“万米路建红旗桥工程”,在专项审计报告中,已列支了87925元,现加上74925元的材料款,总价为162850元。“东西七一桥砌石”工程款和“万米路建红旗桥”工程款两项相加应为330432.36元,而不应为242507.36元。由此可见,镇政府不仅不替村民查清账目,反而在为村干部改账。

因建造高速公路,部分农户房屋需要搬迁,当时村干部要求每户交3万元的建房保证金。现已查实,在同样条件下,一些村民(如陈国盛、陈国伟兄弟)如数拿回了3万元,而另一些老实的村民却被村里扣下了一部分(如陈国权等各被扣6000元)。为甚要这样做,村里应有个说法,但到现在既没有说法,也不公布这些钱的去向。

更为严重的是,村里私设小金库,其经济往来从未公布过(详情可向原村企办会计支关林调查。支关林由于向上级反映镇、村干部私分危房补助款而被村干部辞退)。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第(三)、(四)、(五)项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等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定期如实地向全体公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但是,我村村干部完全不理睬这些规定,群众根本无法监督。

由于有大量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的行为,我村主要干部不敢搞离任审计,镇政府怕查账,不管是已调走的书记还是新上任的书记,一听说老百姓要求进行离任审计,就怕得要命。由于原村干部不得人心,我村在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因镇里的干涉及原村干部不肯交权,先后进行了5次选举,才选出了新的村委会主任,但村里的大权仍被村支部书记支金海及其党羽把持着,原村委会主任支荣根离任已经一年多了,但至今未办移交,致使现村委会主任陈洪荣无法行使村主任职权。

镇、村干部沆瀣一气,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

我村的这一笔巨额土地补偿金,牵涉到许多人的利益,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对于村民反映的问题,区政府推诿,镇政府袒护,村干部及其家族以及一些被镇、村干部收买的黑恶势力则对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镇长马定忠明确拒绝村民到镇政府反映问题,把村民挡在门外。

村支书支金海则收买打手葛水根、陈庆山对向上面反映村干部违法行为的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陈国彪进行殴打,造成其后脑血肿、颈部肌肉挫伤等伤害,陈国彪的房子在今年3月24日夜间还遭到歹徒砖块袭击。更有甚者,曾多次被西湖区评为“优秀党员”的原村支书葛万玉因向上面反映问题,从2005年4月份开始被镇党委扣发退休养老金。

2005年5月开始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原村委为了不被选下去,竟动用黑势力殴打不选举他们或反对选举他们的村民。村民支才龙说不选老一届村委会成员,立即被人打了几个耳光。6月26日,村民葛顺荣说了句“村干部在村委选举中结帮拉票,里面肯定有问题”,马上遭到以村支书、村委主任和村会计的儿子为首的四五十人的围攻追打,致葛顺荣亡命他乡,妻子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也只能流落在外。

这伙人还三次冲到葛家砸东西,并大喊:“拿火来,把他房子烧了,把他孩子杀了!”“看谁还敢跳出来,是同样下场!”气焰嚣张之极。除葛顺荣外,村民葛爱娥、陈国彪等都遭到殴打且都被打伤,就连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陈洪荣也未能幸免。

2005年12月31日下午,陈洪荣在村委办公室被村支书支金海、原村委主任支荣根的亲信陈国伟、陈官中、陈顺根和葛国安等4人暴打致伤(花去5000多元医药费),办公室里的桌椅、柜子都被砸烂。现在,村民经过5次选举,终于把支荣根选下了台,但他的势力仍很猖獗。支金海由于是党支书,不受村民的约束,仍是我村的土皇帝。

村民的强烈要求

由于问题盘根错节,十分复杂,为此我们800名村民向中纪委提出如下强烈要求:

(一)希望您们牵头,会同浙江省有关部门组建一个调查组来我村进行深入调查,仔细审计财务账目,而不能只向有关领导安排好的几个党员和干部询问,更不要将材料直接转下来。因为村里的干部、党员多数是村支书、原村主任、会计的亲戚、亲信,基本上是一个大家庭。此外,村干部已与区里、镇里的领导建立了非同寻常的关系,实际上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也是上面要竭力袒护村干部和不敢揭盖子的重要原因。

(二)根据2005年7月11日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的精神,对村委班子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我村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对其造价进行重新评估——因为村里所做的都是人情工程,实际支付款项远远高于当时的报价,而工程质量已经出现问题。

(三)根据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在查清我村村干部、镇干部及其他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后,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浦塘村800名村民

2006年8月15日

(原载《争鸣》2006年9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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