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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近10年银行打消1471人次上亿元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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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五日电)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举行秘密会议,邀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各金融行库逾期放款及呆账前一百大客户名单之处理情形”,据与会立法委员转述,会中公布六百三十三家银行分行,近十年已打消一千四百七十一人次新台币一亿元以上呆账户,总计约三千七百五十亿元。

与会者转述,金管会提供的呆账大户资料中,仅以代号代替银行与客户名称,但金管会中午向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财政政策小组报告,从一九九七年到去年十一月,以金管会在财委会提供的资料范围为例,共打消呆账三千七百五十亿元。

与会立委表示,虽然金管会提供的都是单笔资料,“但公、民营银行都有”,随即有立委拿起计算机逐笔计算,若以某家银行各分行呆账金额加总超过二十亿元者视为“情节重大”,某民营银行七家分行、五十四人次呆账共约两百一十一点一五亿元居冠。

与会立委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有三家银行,都是旗下仅一家分行呆账就超过二十亿元,三家分行呆账金额依序为九十点二八亿元、七十四点五二亿元与六十点三八亿元。

亲民党籍立法委员刘忆如(不分区)会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若有这种情形,代表银行呆账有集中现象,即集中在某家分行,甚至可能集中在某些特定客户上,若要修正银行法,应采“总归户”制度,才可看出真正的呆账大户。

财委会轮值召集委员高志鹏也说,修法应采总归户制度,一并公布呆账户的借款保证人,避免有人利用人头分别向不同银行贷款,逃避未来须公布呆账大户的门槛。

与会者说,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钟慧贞答询说,仅去年一年,银行打消呆账金额就达一千七百二十三亿元,但长期来看,银行打消呆账金额已有逐年趋缓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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