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军人军事勤务补偿 十一月底截止受理申请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倪国炎金门八日电)金门县政府今天表示,“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案的申请期限,在今年十一月三十日截止,符合补偿规定的受害民众,请把握机会尽速提出申请。

金门县政府说,这项补偿是依据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条例办理,是为处理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或财物损害补偿事宜。

补偿条例规定自民国三十八年政府迁台后至民国七十年六月三十日止,金门、马祖地区得延至民国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战地政务终止日,台湾地区人民因国军军事勤务致伤亡或财物损害者,得依条例申请金钱补偿。

所谓国军军事勤务的范围,系指战争以外,由现役军人所执行之下列军事勤务:一、实弹演训;二、军事运补;三、战备构工;四、设置阻绝障碍;五、其他经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委员会认定之勤务。

金门县政府表示,自民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开始受理的“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案,截止日期是在今年十一月三十日止,还有一个多月,由于即将截止,符合资格的民众应尽速提出申请。

金门县政府并表示,申请人应于申请期限内,备妥申请书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向事故发生地直辖市或县市政府提出,申请书表由国防部免费提供,民众可向县府民政局索取或函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