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芬兰免航空器双重课税

【大纪元11月1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1月19日报导)香港与芬兰签署对航空器的营运入息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令本港及芬兰的航空公司受惠,不必再双重课税。

协议涵盖以航空器经营国际运输所得的收入。香港与其他主要航空伙伴亦已就航空收入作出类似的豁免双重课税安排,包括孟加拉、比利时、加拿大、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德国、冰岛、以色列、约旦、肯尼亚、科威特、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俄罗斯、南韩、瑞典、瑞士、英国、大陆及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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