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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嫖雏妓却缓起诉 检察官应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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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七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淑英今天表示,日前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缓起诉五名嫖雏妓男子,她担心日后检察机关若都援例办理,可能将无法保护青少年。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也说,检察官的人权观念应再教育。

媒体报导,检警七月破获一处应召站,追出嫖雏妓的五名嫖客,但检方让他们交出约新台币一百万元处分金,获缓起诉机会。

黄淑英(不分区)下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触犯三年以下的微罪才可缓起诉,但嫖雏妓是公诉罪,形同强暴罪般的重罪,令人质疑检察官是否顾及公义,也让外界有错误印象,以为可用钱买到很多东西,连强制性交刑责都可买到。

纪惠容说,嫖雏妓是侵犯儿童人权,国际共识是不被容忍,尤其案例中有两名十六岁以下少女,嫖客已触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是七年以下的重罪,无法同意检察官视为微罪,缓起诉处分。

她表示,不是有正当职业且无前科就可缓起诉,应检视这些人犯的是什么罪,检察官应接受人权再教育。

台湾终止童妓协会秘书长李丽芬说,检察官的价值观好像认为嫖雏妓不是严重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令人非常担忧,更不应滥用缓起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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