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项新法将上路 台经建会吁台商分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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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报导】(中央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五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中国将在2008年 1月实施“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外商企业所得税由原优惠税率 15%提升至新税率 25%,将大幅升高台商的生产成本,现在应是台商分散市场,并考虑回台投资时机,

经建会表示,台商近期最受瞩目议题就是中国将在2008年 1月将实施“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对台商将造成不小冲击,政府相当关注。

首先在劳动合同法部分,经建会表示,1994年中国实施“劳动法”其实已规定雇主与劳动者须订定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此一规定并未落实执行,这次订定劳动合同法,对厂商在劳动契约订定、资遣费、大量解雇劳工、人力派遣,甚至竞业禁止等,均有明确规定。

较重要规定包括强制雇主签订劳动合同,雇主自雇用劳工之日起 1个月内,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 1年内,若未订立劳动合同者,应对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雇主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在资遣费方面,条文规定劳动者遭资遣时,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经建会分析,近年中国劳工需求大量增加,但一胎化政策使得年轻劳动供给不似以往充沛,有些地方甚至还发生严重缺工的现象,未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有利于素质较高的劳工。

至于对企业影响方面,经建会认为,体质健全的企业大多已按照类似劳动合同法的标准实施,即使用人成本增加,影响不至太大,但对于体质弱且劳力密集企业则冲击不小。

此外,经建会指出,中国也将在2008年 1月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企业所得税由原优惠税率15%提升至新税率25%,再加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工资、用地及能源价格不断攀升,降低出口退税、限缩加工贸易等政策下,这些都大幅升高台商的生产成本。

经建会强调,现在应是台商分散市场,并考虑回台投资的时机,目前政府已成立“促进台商回台投资专案小组”作为台商投资资讯提供、投资机会开发、投资优惠适用指导及投资障碍排除等窗口,希望台商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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