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张明伦:防腐疫苗何处寻

【大纪元3月26日讯】从网上惊悉,中共当局欲在政府机构设立“预防腐败局”。奇闻!名副其实的奇闻!

在美国,婴儿出世当日以及之后成长期间,相继注射预防各种疾病的疫苗,从而产生力求达到终身抵制某些疾病的抗体。实在没有想到,这种用在人身体上的“预防”二字居然会用在人的行为上来。“预防腐败局”!既然是局,那么就有处,有科。不知这预防腐败局下面的各处、各科是否也象其他形式的“局”那么样,名目繁多。有局,有处,有科,那么就有局长、处长和科长。所有长字之下,必定有一批工作人员。预防腐败局的工作人员,他们拿着国家的工资,干什么工作啊?他们能象医生那样,背着红十字药箱,装上预防腐败的疫苗给有可能产生腐败的人员打上一针吗?实在,实在太荒唐!恐怕踏遍整个地球,没有哪个国家会产生发明预防腐败疫苗科学家。请问,防腐疫苗何处寻?

自“6.4”屠城产生的政治效应后,近18年来,中共治下的各级政府,其官员的腐败,足以令整个中共政权病入膏荒。整个政权都无治了,此时,何谈预防?

就惩治腐败而言,中共政府当局,早已经在各部门成立了相关机构。如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下有各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并且在各厅、局成立了纪检组;在中央监察部下有各省监察厅并且在各厅、局成立监察室。这些庞大的机构,本身的职能之一就是预防并且惩治腐败。近年来,国家成立了反贪局。这些都是对付腐败的具有庞大人员编制的机构。可结果怎么样?在全国的哪一个地方,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有哪怕是一点点的遏制?有多少政府官员,就对待“腐败”这一概念上,不是象李真那样,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纪检部门的官员,本身的职责是对别的官员的行为行使纪律检查的功能。可有多少这种职能部门的官员做的事情与他们自己的职责背道而驰?如黄静案中的姜金有,身为纪检部门的负责官员,却为犯下强奸杀人罪的儿子在司法部门进行违反纪律的行动。竟然能驱使司法部门进行黑箱作业,将证据确凿的罪犯“无罪开释”。再如王静案中的王志华,身为纪检干部,无视天理人伦,为满足肉体的欲望而抛妻弃女,迫使女儿王静以“父亲不如西门庆”之名在网路上揭露其父不齿行径。全国有多少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本应依照法律去审理、判决一切案件,却因各种带“腐败”性质的黑箱操作下,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从而产生了千千万万的冤假错案。由此而来,全国各地产生了多少需要倾诉冤屈的访民?

此外,惩治腐败成为中共高层围绕权力而进行的政治斗争的法玛。不论是昔日的江泽民对付陈希同还是如今的胡锦涛对付陈良宇,都属于为巩固权力而进行的以反腐形式的政治斗争。能在舆论界进行暴光并且予以谴责的,全部是失势下台的官员。有多少腐败行为证据确凿的官员仍然没有抨击,有多少足以承担刑事罪责的官员仍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提到预防腐败,笔者想起了昔日写的一篇名为“反腐不等于惩异”之文。文中,为防治腐败,提出“三警一惩”之策。三警乃“警惕、警示、警告”,一惩乃“惩罚”。三警可以称为预防,如果在中共各级政府的官员中真正做到了笔者所阐述的“三警”,那就远比成立什么“预防腐败局”现实得多。一惩可以称为治理,如果真正将昔日张子善和刘青山的罪证作为当今惩治腐败的量刑尺度,真正做到对贪官杀无赦的话,那就根本用不着成立什么“预防腐败局”。

不过,笔者的善意遭到金海涛先生的反驳。而金先生的反驳有力且据实。在中共独裁政治体制下,“三警一惩”,屁用没有。

如今,在中共独裁政治体制没有彻底崩溃的情况下,成立“预防腐败局”除了花中国千千万万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去养一批特殊的蛀虫外,仍然是:屁用没有!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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