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谈及炸弹两字 星一家庭旅游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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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三十一日专电)新加坡机场和航空公司执行反恐行动,似乎已到精神紧绷的地步。

继数起乘客搭乘新航提到“炸弹”字眼而遭判刑后,新加坡一个家庭成员原本高兴出国旅游,不料因母亲在樟宜机场向女儿解释为何要安检而提到“炸弹”字眼,遭到警方留置侦讯四个小时,导致旅游行程泡汤。

新加坡电视台报导,一个家庭原定本月初到澳洲旅游,当一家人在樟宜机场接受安检时,母亲向女儿解释为什么需要脱鞋检查,并提及“炸弹”字眼,安检人员听到后立刻要求这名母亲再说一次,这位母亲也照做了,结果安检人员立刻以这位母亲说了两次“炸弹”,将她留置侦讯。

报导说,这位母亲遭到留置侦讯长达四个小时,警方做完笔录,确定这个家庭没有构成安全威胁后,才允许他们离开,但也导致一家人赶不上飞往澳洲的新航班机,整个假期泡汤。

新加坡职业律师卢平池指出,如果警方知道这位母亲是向女儿解释为何机场人员要检查行李,以一个母亲跟孩子的对话方式,警方通常不会拘留她,但也可能是在解释时,“炸弹”字眼说得太大声,造成误会。

其实,新加坡过去也曾发生至少两起案例,乘客在新航班机上开玩笑提到“炸弹”字眼,结果遭到留置侦讯,最后并遭法院判刑或罚款。

律师表示,任何人如果在执法人员面前以“威胁性语气”提到炸弹,或虚报有炸弹,都有可能面对长达七年的监禁,或五万新元(新台币一百多万元)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方的强势,经常被人权组织质疑不尊重人权。多位因失窃案曾协助警方调查的台湾民众指出,新加坡警方经常同一个问题要问很多次,问到“烦为止”,而且态度恶劣,电脑打字数度又慢,因此做笔录可以做上四、五个小时很正常。

因此,律师呼吁民众,在新加坡警方执行包括安检等勤务时,尽量保持缄默不要谈话,更不可拿“炸弹”字眼开玩笑,否则可能遭控。

旅游业者也呼吁,旅客在搭乘新航或入境新加坡时,要注意不能提到“炸弹”二字,否则不但旅程因此泡汤,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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