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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管理政策荒腔走板 台股恐葬送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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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汉疆台北二十二日电)一纸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的函释,推翻企业编制财务报表的惯例,若确实执行这项全新解释令,将使近半数上市柜公司面临财报须追溯重编,否则股票恐沦入暂停交易的窘境,证券主管机关管理政策荒腔走板,实令人不敢恭维。

根据现行法令规定,母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50%以上才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因此,绝大多数企业除非另有考量,否则在转投资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上,大多控制在50%以下。

但依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 (96)基秘字第048号解释,母公司对被投资公司是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须视母公司是否具有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能力做为判断依据;另依该基金会 (95)基秘字第271号函释,若投资公司及其具控制能力之被投资公司有能力主导被投资公司董事会逾半数之表决权,虽无意图行使该能力,仍应视为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因此,依前述函释,前母公司就算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不及50%,却因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主导能力,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且应追溯重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持股若于年度中发生增减变动,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七号“合并财务报表”第26段之规定,公司应于发生变动时即作是否具有控制能力之判断,非仅限以资产负债表日为认定时点。

综合上述,过去公开发行公司编制财报的惯例恐因此出现大逆转,从无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突然须重编并追溯,此将导致近半数企业受到巨大冲击,尤以集团企业为甚,包括台塑、友达、鸿海、大同、声宝、新纤、东阳、裕隆、台泥等绩优企业集团,几乎无法幸免,尤其逼近四月底公告95年年报及96年第一季季报截止期限,一旦须追溯重编财报,否则将面临股票暂停交易下,对证券市场恐造成重大危机。

由于证券市场系属一国的经济橱窗,但证券主管机关的管理政策却缺乏一致性,资本市场一旦因此造成极度紊乱,冲击市场投资信心,一旦证券市场交易出现“停摆”危机,届时赔上的恐怕不只是国家形象而已,危机如何化解,实值得证券主管机关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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