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获专利权抵减税额 依促产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一日电)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指出,由于专利法立法目的为鼓励、保护、利用发明与创作,以促进产业发展;与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立法目的为促进产业升级,健全经济发展并不尽相同,公司取得专利权,不当然即有促产条例抵减税额适用,仍必须有从事相关产业升级研究发展支出事实,才可抵减税额。

国税局表示,有厂商询问,取得专利权相关研究发展支出费用,可否据以适用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抵减税额?

国税局表示,专利法的制订,是对一个符合专利要件发明,经由政府审查,赋予独占市场力量,使发明人投入研究发展成本,能够回收并赚取相当利润。至于投入发明的支出是否能抵减税额,仍应依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国税局指出,为避免影响纳税义务人权益,有关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中,研究发展适用投资抵减的支出内容、认列原则及应检附文件,可先行参照“公司研究与发展及人才培训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及其审查要点规定办理,以免被调整补税。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