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租房纠纷 法官介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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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史静纽约报导)房东与房客发生纠纷怎么办﹖房客不付房租﹐或是房东不愿意修缮基本设施﹐怎么办 ﹖14日下午﹐皇后华人妇女会邀请房屋法庭法官林凯伦(Karen Lin)在吴阿姨服务中心为华裔民众介绍有关处理租屋纠纷的法律常识﹐并解答问题﹐受到数十位与会者的欢迎。

林凯伦三岁随父母从台湾来美,在皇后区长大,毕业于布碌崙法学院(Brooklyn Law School),曾担任纽约州高等法院民事法庭律师。林凯伦首先提醒不谙英文的移民上法庭﹐有权利要求一位英文翻译。她说﹐即便是你的英文不错﹐但有许多法律专有名词﹐你不一定明白。皇后区法庭有中文﹑粤语﹑福州话翻译﹐这都是纳税人付的钱﹐大家应该多加利用。

林凯伦说﹐房屋法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 ﹐比一般法庭要更复杂﹑更细致。接到诉讼信的人﹐不管你是房东还是房客﹐都一定要看清楚时间﹑地点﹐并于当天提早到达。因为要经过安检﹐需要费时间。要确定你的名字在法庭房间门上的名单上﹐而且要向法庭上负责做登记的人报到﹐让他知道你来了。这时你可以提出需要翻译。在等候时﹐要关掉手机或是放在震动状态 ﹐否则被法官听见﹐一定会被没收。

林凯伦仔细介绍了一般的出庭过程。并提醒房东不管是什么理由﹐你要让房客搬家﹐都必须要经过法律手续﹐ 不能私下换锁﹐或是处理房客东西﹐否则会被判三倍的赔偿金。作为被告的房客上法庭时﹐最后带上证据﹐如果你是因为房东没有修缮房间内的设施而拒付房租﹐可以带上房租证明你是愿意付的﹐法官可能会判你少付一些。

林凯伦还提醒要打官司的房东﹐一定要请一位专业的房屋律师﹐虽然付费高一些﹐但长远看还是比较划算﹐因为美国的房屋法律是一个非常繁琐﹐非专业律师是搞不明白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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