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移民与二房东发生纠纷 被控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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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抵加不足一个月的大陆新移民,日前与“二房东”因租房纠纷发生争吵而遭对方报警被捕,且面临三项控罪。华人警官陈楚标表示,因不了解当时情况,不能就个案进行评论。但警方通常的做法,不会听信一面之词,至少在“表面证据成立”的情况下,才会逮捕及指控。如果当事人认为受到冤屈,应该尽快找律师循法律渠道解决。

该名盛姓大陆新移民在中文网上求助,指他本人及妻子及不满10岁的儿子于今年5月10日登陆抵加,由移民公司接机后安排入住一栋公寓大厦与他人分租合住,与“二房东”(即向大厦管理部承租公寓、再分租给他人)一家关系紧张,日前两家人更因租约问题爆发口角。因“争吵得激烈”,二房东报警。

该名新移民表示,警方到来之后“听信对方一面之词”,加上自己英文表达能力欠缺无法申辩,警方最终当场将其以手铐铐走。当天夜里12点钟才被释放。警方加控其三项罪,并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去法庭拍照及打指模。

这位新移民表示警方听信对方一面之词将其逮捕控罪,令其完全出乎意料。加之英语沟通能力欠缺及对本地法律一无所知,因而对前路官非一片迷茫,迫不得已向社区求助。该位新移民昨天原本同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记者按时出现在双方约定见面的地点,对方却未出现。记者再致电对方时,他表示听从朋友劝告,决定暂不接受访问。

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警官在接受查询时表示,因对案件现场的情况不甚了解,不能就细节展开评论。但由当事人所透露的情况,如果当事人被要求照相及打指模,通常一定是受到警方的刑事检控。如果当事人当天被释放,应该是他在警局内签表自保后被释放,然后依要求在法庭开庭前一至两周前往照相、打指模。

警方不会介入租房纠纷

他表示,警方对于租房纠纷通常不会介入,除非是事件中有打架、破壤财物等触犯刑事法的情况出现才会介入。情况不严重时,只会对双方给予口头警告,要求其通过法律解决有关纠纷。

至于警方会不会听信一面之词,错抓无辜之人,陈楚标表示,警方一般也不会那么傻,只听一面之词即鲁莽抓人。通常会在经过现场调查、至少在“表面证据成立”的情况下方才采取行动,在初步认定有罪时才提出检控。

他表示,这位新移民如果认为自己是清白的,目前最好的途径是赶快找律师处理,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清白。文章来源:环球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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