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1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电讯管理局首次引用《电讯条例》第23条,控告“民间电台”两名负责人及3名嘉宾,于4月在旺角行人专用区进行“非法广播”,在东区法院提堂。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31日,届时会听取被告答辩。
案中被告包括“民间电台”的负责人“阿牛”曾健成及罗就。而于4月20日应邀出席该次有关“撑港台”节目3位的嘉宾,则包括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资深传媒人林旭华与及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理事麦志恒。
辩方指出,法庭应等待终审庭裁决《电讯条例》有否抵触人权法后,才可处理本案。控方则表示,希望将本案与先前部分类似案件一并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