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从政治的眼光看小产权房

陈永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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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4日讯】看了任志强在央视12点大家看法谈小产权时的强大法律逻辑,不由想到重整或再造乾坤的时候到了。这个传说中任弼时的公子任志强,真是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精髓: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当他们权贵资本需要突破旧体制,掠夺过去几十年积累的时候,就宣布政策突破法律,可以良性违宪。这是他们的创业阶段,等他们成了气候,就开始阻挡别人参与分享。于是他们认为小产权要炸掉,不合法就是非法,如果要合法化,就要写该法律。在法律修改之前,就要当作非法处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因地制宜,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利用政治和法律利益最大化是其目的。此外都是屁话。下一步就是动用国家暴力。

作为一个律师,我可以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原则来否认不合法就是非法的说法,可是却不能否认法律既定主义,没有修改确实应该先谋求修改。可是法律是恶法。恶法造成不正义,在修改之前,也不能不管。《毛泽东早期文稿》有这么一句话,很有意思:理想固然要紧,现实尤其要归,以和平的方法达到共产的目的,要何时才能成功?假如要百年,这一百年中婉转呻吟的无产阶级,我们对之,如何处置。恶法到了可以修改,都是好处已经捞光的时候,到了权贵要洗白的时候。到了那个时候,修改也是权贵的利益最大化组成部分。权贵已经洗白改良了,你就不补能追究他了。这样的逻辑下来,民众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赔了夫人又折兵。说了到了当下,应该到从源头,从根子上反思的时候了,要么重整乾坤,要么打破重造新的秩序。

我们讨论小产权问题,要摆脱具体问题,要上升到总体性,上升到政治高度,才有扭转乾坤的可能。

有一次曹景清先生在三味书屋问我,上海开发后小市民一夜之间突然发财了,什么原因。我脱口而出:地租。几十年的工业积累造成的价值,体现在土地上释放出来。好像从地上冒了出来。前人种树后人白白摘果。《山坳里的中国》作者何博转在纪念霍英东的文章《霍英东改革开放十大贡献》里面提到了我,我看到他在谈论这个问题说:在一定意义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就是土地由原来的农业用地变成工业建设用地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核心就是土地价值几十倍、几百倍地升值。人民日报记者王平有长篇报导指出,中国近二十年的经济发展,约百分之七十是靠由房地产支撑的“城市化”,即主要靠土地和金融得到(王平,征地蒙太奇,中国改革,2005,七期)。事实上,中国经济近二十年来的三次大发展高潮,与三次大圈地狂潮完全同步。

何新也有类似的看法。不仅仅是近二十年,而且应该是从民国以来的工业化,都为改革做了贡献。从民国以来的工业化被1956年的国有化征收吸纳了过去。而这种积累,转化为地租,那么就把大部分国民创造的价值,就依附到土地上,如今在城乡之间做了分配了。这好似极为不公平的分配。城市越核心地带,占有土地的人,就分配到更大的财富。而农村就吃亏大了。

几乎中国所有私有财产都是公法性的财产。中国绝大部分的财产,最重要就是土地,一块就是金融。在封建社会,包括欧洲也是这样的,土地在整个国民关系带有领导的地位,资本主义把土地变成资本化,土地和金融还是作为财产是在国家里面起主导作用的。

为什么政府可以把所有的资源甚至生命可以掌握在手上。这是为了一场战争,经济改革如同邓小平说的,就是一场战争。这场战争中我们所有的权利都是被征收的,被征收完了之后,该怎么调配就怎么调配。革命打仗完了搞建设,邓小平改革是一场革命,搞城市建设要快,要争分夺秒,要你的什么就调你,要的时候全部征收走了,不要的时候让你有一点股票和财产。国家为什么能够掠夺集体的土地,其逻辑就在于此。背后是说,我为什么能够征收你,国家为什么能掠夺你,有一个大的共识,要搞建设你要做出牺牲。在共产党的政治眼里,绝对没有私权的,没有把这一层理解透,不可能想有私有财产。

所有的财产在共产党眼里都,是在战场上准备的。我们可以临时拥有一点东西,一些生活用品,需要的时候就拿走,背后逻辑就在这个地方,

这样逻辑,在我们抵抗政府侵略的时候,就显露出来。你要抵抗,就被控告妨碍国家的利益。正是国家利益,以人民的名义,才是掠夺变为合法。没有看到这一层,就不配谈改革里面的不公正问题。

最早时候的拆迁,拆迁户很赞同,为什么赞同?因为他觉得,我把这个房子交出去,暂时做出牺牲,未来是有回报,过上好日子,能够有更好的回报,拖长了,政府违约的地方多了,他就不干了。九十年代工人改革工人是赞成的。最早的时候在赞同的背后,我们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的契约。第一个层次的契约,我把东西交出去,第二个层次是说要补偿我。可是如今看不到补偿。也被拒绝了。

实现市场化的时候,国有高于集体,城市高于农村,工业高于农业;国有高于集体,或者城市掠夺山村,工业掠夺农业。可是这些是结构性扭曲。没有改善,就搞了市场化,掌权的人在过程里面把好处得到了。如果说改造,比如说再搞市场化或者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并不是经济学能解决的,更多是政治经济学。

如果从政治的眼光,或者从人性恶的角度来看,我看到改革不过是赤裸裸的掠夺,从头到尾巴。两三年前一位国内的学者在私下谈话里说,中国过去二十几年的经济发展政策基本是失败的;前十年是释放积累、后十几年是剥削弱势群体。所释放积累,也是过去利用社会主义旗帜带来自愿奴役造成的积累,这种积累没有落到人民手上,被释放出来之后,就被分赃了。从这个结果看自愿奴役造成的积累,那也是掠夺,历史大尺度的掠夺,掠夺前几代底层人民的。整个六十年,从今天的结果来看,都是剥削弱势群体。这几年的分赃,让60年成为一个骗局。让中国人民死去活来的大骗局。

尤其在中国改革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比较高明的掠夺的方式。在影响国计民生,比如说教育,住房、医疗,都是官僚在掠夺,在你离不开的地方,每个国民离不开就要掠夺你。有大钱挣的地方,有垄断。有点小钱挣的地方,有官商勾结的黑社会。这三座大山已经构成整个市场经济的主体,这个市场经济当然就是作为权贵掠夺全国老百姓比较好的借口。

基本上在金融和土地的法规,都是比较明显看出来有利于权贵和官僚的。很清晰可以看到,怎么样把老百姓的资源掠到自己的口袋里面,掠到国有企业里面然后流失之。

转自《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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