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医管局推严重事故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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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讯】香港医院管理局宣布,公立医院若出现具警示作用的严重医疗事件,包括错误处方引致病人永久丧失功能或死亡、输错血、住院病人自杀死亡、在分娩过程发生严重事件引致孕妇死亡、错配婴儿或掳拐婴儿事件等,必须在24小时内向医管局总办事处呈报。新通报机制今年10月全面推行。

在新机制下,涉及事件的医院须于48小时内成立调查小组,并在六周内完成根本原因分析。整项调查须在八周内完成,并向医管局总办事处质素及风险管理组呈交报告。如果事件涉及人为因素,会交由联网的人力资源部处理,医管局会制定统一的纪律处分标准。

各医院联网会在未来1个月内,向前线员工介绍新通报机制。除定期出版医疗警讯供内部参考外,医管局将整理具警示作用的严重医疗事件报告,每半年以不具名形式,发放给所有职员及相关的医护专业人员分享经验;有关报告将呈交医管局大会及向公众发布。

医管局主席胡定旭17日表示,新通报机制让严重医疗事件得到即时及适当的处理,减低对病人造成的伤害,同时鼓励和协助医护人员呈报事件,加强透明度及把影响减至最低。

仍存灰色地带

社区组织协会病人权益干事彭鸿昌表示,医管局推出的严重医疗事故通机制,仍然存在灰色地带,需要进一步完善。

他指出,在需要通报的医疗事故中,包括可以避免的医疗意外,但评估意外是否可以避免,由各别医师决定,是否需要呈报的做法,和现时的呈报机制一样存在漏洞和灰色地带。

下列九项事件须呈报,错误为病人进行外科或介入手术程序;因手术或介入程序后遗留在病人体内的仪器或其他物料,而需要替病人再次进行手术或有关程序;因输错血致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用错药物引致病人永久丧失功能或死亡;因出现血管内气体栓塞而导致病人神经损害或死亡;住院病人自杀死亡(包括暂时返家休息的病人);在分娩过程或生产时发生严重事件引致孕妇死亡;错配婴儿或掳拐婴儿事件;被合理认定为原可避免的意外死亡或严重伤残事件(与病人的病症或病情无关)。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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