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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社到两岸合制纪录片 光启社见证电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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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光启社50周年专题报导(1)(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23日电)从老三台到有线电视,从白嘉莉到五月天,从创始的录音社到与对岸电视台合作拍摄纪录片,光启社陪观众走过50年,见证台湾电视史,也坚持教育理念和节目品质,广获传播界推崇。

天主教耶稣会卜立辉神父1958年在台中创办光启录音社,是光启社的前身,主要制作音乐节目及广播剧,免费提供给全台湾各电台;后来,为广播剧节目品质及录制节目方便,1960年将录音室迁至台北。

在彩色电视兴起、黑白电视被淘汰的60年代,卜立辉神父到处搜集黑白电视制作设备,1960年终于可以架设一组闭路电视,并举办工程、节目制作、演员及主持人训练班。

1961年,光启社支援当时教育部架设简单电视控制室,也在教育部正式申请登记为“财团法人光启文教视听节目服务社”,简称“光启社”。

光启社在1963年制作台湾第一部电视剧“母亲”,在教育电视台播出。1965年成立电影部,制作第一部16釐米纪录片,同年也成立动画部,完成第一部彩色动画影片“石头伯的信”。

光启社开创高水准戏剧与歌唱节目,捧红白嘉莉、张小燕等艺人,当红流行歌手如五月天乐团等,也曾到光启社录制节目;首开为儿童量身打造的布偶节目,“婆婆妈妈”和“爆米花”等节目引领风潮。

此外,光启社也录制叫好叫座的知识性节目,包括播出“生活广场”、“尖端”、“柯先生与纪小姐”、“新武器大观”等,其中不少获得金钟奖肯定。

近年来,光启社也拍摄重量级纪录片,包括历时4 年的“101金融大楼兴建工程”、与大陆江苏电视台合作拍摄“徐光启”、“汤若望”等。

过去光启社利用国外基金会的赞助,免费制作节目给各媒体;但随着节目制作费日增、国外补助减少,财务出现危机,最后决定向各媒体收取节目制作费,同时重组内部组织架构。

光启社是非营利机构,待遇不如一般电视台,多年来致力培训传播人才,但当有新电视台成立,总是流失一些人,因此有“光启训练班”称号。光启社以开阔心胸面对这个现象,只要人才专长获得发挥,也是光启社教育功能的展现,更是光启社影响力的延伸。

影视产业竞争日益激烈,观众口味也捉摸不定,光启社期许未来仍将持续从教育文化和社会关怀角度,制作优质、多元的节目,过去50年是传播界的榜样,未来50年也将继续扮演积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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