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香港 陌生女子隐名捐肝救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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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华综合报导)12月6日,苹果日报在头版头条报导了一件感人的故事:一位香港女子为救一位素不相识、刚生下孩子而患严重肝病的年轻妈妈,义务捐出了自己一半肝脏。如今肝移植手术已成功完成,香港媒体盛赞这位不留姓名的伟大女性。

据苹果日报报导,11月6日汤太太产下一子后不久,皮肤变黄,29日确诊患上急性肝衰竭。必须换肝才能存活。但家族中没人与她血型相符,于是医院向全社会求助。不久一位与汤太太毫不相识的30多岁女士,主动致电玛丽医院,表示愿意捐肝。

据医院大夫介绍,这位女士对捐肝救人“决心很大”,即使医生提醒她,手术可能对她也有0.5%的死亡风险,而且术后在腹部会永久留下一条长20至30厘米的疤痕,这位女士也坚定的表示,只要能救活这位母亲,她愿意冒险。

于是在12月3日晚10点,医院分两组人马紧急行动,一组用6小时为捐肝者取出整个右肝;另组先用3至4小时为汤太太取出已萎缩的肝脏,再用约8小时移植入活肝,前后历时约14小时。目前捐肝者和受肝者状态良好,没有强烈的排斥反应。

据专家介绍,一般情况下,健康人即使捐出三分之二的肝脏,剩下三分之一的肝也能维持正常生活。一般两至三个月内剩余肝会长大,填补被切掉肝脏的空位及功能。如今这位无私救人的伟大女性,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祝福。汤太太今次获救,是香港近年来第二宗素未谋面者成功捐肝的个案。手术前获得了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的批准。

由于器官严重缺乏,不少重病患者需要朋友、同事,甚至素未谋面的善心人捐出器官。香港对捐肝制定了多种法规。对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结婚三年以下或医生对施受人关系有怀疑的捐赠者,将交由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审批,防止捐赠涉及商业买卖,或有人在不自愿情况下捐器官。

据悉,此前有病人去大陆,不久带回一个新婚配偶,半年后新婚配偶要捐器官给对方。调查发现很多新婚配偶是买来的器官捐献者。如今在香港捐献器官,捐赠者必须说出捐器官的原因,及一名临床心理学家的评估报告,显示捐赠者没有心理问题,在完全清醒、没有压力、明白手术风险及与受赠者没有利益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捐出器官,管理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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