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富军尸骨仍未安葬 家人过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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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四十四岁身体健壮的黄富军于2007年11月6日被迫害致死,他的尸体至今仍未安葬。黄富军的亲人:父母,岳父母,年轻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愁苦的脸上经常挂着泪水。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轮功学员黄富军,2007年7月24日被阿城区松峰山镇派出所警察迫害的两脚粉碎性骨折后,被绑架投入阿城第一看守所。期间,警察拒绝家属与他见面。直到2007年11月2日,当家属被通知到阿城中医院见他时,家人才发现黄富军已奄奄一息。于是家属多方找人,强烈要求放人。

阿城区公检法,“六一零”办(中共与江泽民在1999年6月10日用于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组织),看守所之间先是激烈争辩,互相推卸责任,最后害怕负“人命”责任,他们才同意家属2007年11月4日接人。当家属看到黄富军时,他已经不省人事,骨瘦如柴,人已经脱相,插管还在鼻孔里插着,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两个鼻孔里满是干巴巴的血迹,臀部溃烂。即使这样了,警察还用手铐脚镣把他铐在病床上,听说自从送到中医院就一直处于危险中,已几次险些死去。

2007年11月4日黄富军被接到家中已不会说话,不认人,只瞪着眼睛倒气,大约在2007年11月6日晚上八点多钟,脸色突然变青,人张着嘴,瞪着双眼就走了!他自始至终没能跟家人说过一句话,就这样走了!

听说黄富军过世,“六一零”办立刻派黄富军的单位领导到黄富军家,匆匆忙忙看了一眼就走了。家属到“六一零”办找到头目王晓光,王晓光当时答应家属说:安葬费单位出,家属没有工作给安排工作,给孩子和老人办“低保”。还说跟黄富军单位协商,安顿后事,达到家属满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家属才同意把尸体拉走。单位就把黄富军的尸体送到了殡仪馆。没想到,紧接着阿城公安局、“六一零”办派警察把黄富军家的周围全部包围,秘密监视;黄富军的尸体由专人看管,不让烧纸、不让送花圈、任何人不许接近尸体,并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音讯了,尸体没人管,家属没有人来问津,一切承诺就变成了谎言,没有一样兑现。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不同意火化,要求尸检,据说是省高检、中检,阿城“六一零”办,公安局等单位对黄富军进行了尸检,告诉家属尸检后一个半月出结果。在这期间家属在哈尔滨请了律师,要求理赔,提出的条件是:一、要求赔偿二十万元钱;二、要求严惩迫害黄富军的直接责任人。

但尸检最后结果却是:头部有轻度金属物击伤痕迹,心脏衰竭,嗓子有溃烂。是心肺衰竭致死。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迫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六一零”给出的结论竟是:黄富军属于自杀,他们不负任何责任。而且,阿城公安局局长给了家属一张不受理索赔的通知。

律师和家属找到公安局、“六一零”办,“六一零”办的一个成员态度蛮横,说:“能接见你们就不错了”,“黄富军是自杀”;家属又找到公安局法制科,法制科科长奚景龙把律师叫到一边,威胁说:“你什么案子都敢接,你不想干了?跟共产党打官司你还能赢?”律师强调不管怎么样人命关天。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家属认为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把公安局,看守所,“六一零”办告上了法庭。 至今,黄富军案还未受理,黄富军尸骨至今未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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