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期待第三次土地革命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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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讯】近期,中国黑龙江、陕西、天津、江苏等地部分农民公开发出“土地宣言”,他们反对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官权行为,并声明了农民拥有土地的天然权利。应该说,这标识着当代农民土地产权意识的觉醒,具有重要的维权意义。

有人把中共建政前后的土改称为第一次土地革命,把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那么,由“土地宣言”所代表的新的“土地革命”要求,则以公民社会的私有产权制度为基本诉求,当之无愧地可以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

但现实层面上,由于民间抗争力量与官权之间仍然实力悬殊,短期内难有实质性推进,土地宣言之后,未必就是第三次土地革命的到来。

中国目前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但无论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实质上都是将土地增值的收益从公民个体手中拿走。国家权力垄断了土地出让权,甚至抬高地价以谋取暴利,这是近年来中国房产价格飙升的根源,高房价政策下的民生之痛背后,是权力对全民的剥夺。

更重要的是,对中国政府来说,大量控制社会财富,已成为抵抗统治危机的策略,在这一策略之下,与民争利是其必然的政治选择,它绝不会采取藏富于民的政策使民间社会壮大。因此土地革命很难在不触及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独立推进。

由于土地权利本身就是巨大利益,与中共自身的敛财能力密切相关,在各地农民发出土地宣言之后,中共政权继续动用各种力量扼杀“第三次土地革命”的冲动│司法侵害、株连政策乃至于黑社会暴力,是各地土地侵权案中的惯用手段。

所以,中共第一次土地革命〈即土改〉,土地所有权的转换是革命的起点,通过给农民分配土地,中共将农民捆上其革命的战车,而最终目的则是为其谋夺政治权力,农民想通过分地抗争而获得土地产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第三次土地革命只能做为一场伟大的民主变革的结果而出现。趁农民已经萌生出土地产权意识并展开各种抗争的情况下,启蒙运动应与土地维权一同推进,使民生与民主的理念牢固地结合起来。无论如何,在中国,只有现代民主政治才会使现代土地产权制度得以确立。

──原载《TaiwanNews财经文化周刊》(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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