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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提款案中民工广东改判五年

【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三十一日电)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一名外省民工利用提款机故障的漏洞,提走人民币十多万元,先前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引起各界议论判刑过重,经广州法院重审今天改判刑五年。

综合香港电子媒体报导,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重审判决,法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表示,被告许霆以非法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事件由提款机出现异常所引起,被告的行为与有预谋犯罪有所不同,而且犯罪性较轻。

因此,判处许霆五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两万元及交还所有赃款,一个月内交还。

许霆在庭上表示不会上诉;但他的父亲不满判决,坚持自己的儿子无罪,表示会上诉。

许霆案引起中国大陆广泛关注,在网路及报纸上都有激烈的讨论。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今次特别准许境外媒体,包括香港传媒到场探访。

来自山西的青年许霆,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广州提款机提取一千元后,发现银行纪录显示账户只是被扣除一元,于是再提款一百七十次,总共提取十七万五千多元。

他潜逃外省后被捕,去年五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今年一月广东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将案件发还中级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