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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修法现曙光 开放却不一定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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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五日电)为推动台湾本岛人民币兑换,国民党二个修法版本出炉,并可望在七月前完成修法,不过就算法源问题解决,只要两岸未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开放人民币兑换后,台湾民众却不一定换的到。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因订有清算协定规定,成开放人民币兑换的最大法源障碍,国民党已提出以立委李纪珠、卢秀燕为主的两个修法版本,今天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柯建铭今天突然现身财委会,许下不会以朝野协商四个月来杯葛相关修法,这临门一脚也使人民币兑换的相关修法出现曙光。

不过若解决法源问题、开放人民币兑换后,立委质疑,货源哪里来?

中央银行副总裁周阿定表示,台湾现在每年约四百万人到中国大陆观光,每年约有人民币八百亿元的兑换需求,若开放陆客来台,以每天三千人来台估算,每年约有人民币二百亿元可进来,中间还差人民币六百亿元,需要有清算机制才能解决。

周阿定表示,金门、马祖人民币兑换的小三通模式,人民币现钞货源来自在香港的汇丰银行及美国银行,但人民币现钞需求远大于可供给量。

根据央行统计,自2005年10月开放金门马祖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现钞买卖,至今年4月11日止,金马金融机构共买入人民币7856万元,卖出人民币4亿4380万元。

松绑人民币兑换,两岸仍须建立货币清算机制,以李纪珠为主的修法版本中,将较争议的原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清算协定规定,改为人民币在台的管理及货币清算,由中央银行会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定办法。

李纪珠表示,将人民币相关的清算规定,由主管机关为陆委会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母法中,移到由央行、金管会另定办法中规定,若顺利修法通过,人民币在台兑换、甚至存款、交易等,就有正当法源。

李纪珠表示,至于台湾民众可购买多少人民币、兑换地点等细节,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修法后,也授权央行、金管会订定办法去规定,由新政府新首长主导。

卢秀燕为主的修法版本,则顾及国家主权尊严,保留必须签订双边货币清算协定的规定,但增定可由央行、金管会许可,在指定地点试办人民币买卖业务,也替人民币可在台湾兑换解套。

金管会官员表示,为解决人民币兑换的货源问题,确保未来大额兑换没有问题,仍须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不一定要签恐涉及主权、名称问题的“协定”,双方说好,建立货币清算机制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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