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江:倘做鬼,不幸福

田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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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5日讯】王兆山先生的词二首甫一问世,即掀起了轩然大波。《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中那句“纵做鬼,也幸福”,尤其千夫所指。看了一些评论文字,大抵都是咒骂,甚至要他去死,体会如何幸福。大家不要这样,还是讲讲道理,大批判早已经被证明解决不了问题。笔者在这里要跟王兆山先生讲的是,做鬼并不幸福。当然,谁也没做过鬼,惟有依照前人的认识,亦即传统文化折射出的世界观来论事。

翻来翻去,明朝谢肇的《五杂俎》中倒是有一段做鬼幸福论。说宋代的叶衡罢相,“日与布衣饮甚欢”,有天身体不舒服,对大家说,我要死了,“但未知死佳否耳”?一位姓金的士人答曰,好得很。叶衡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老金一本正经地说:“使死而不佳,死者皆逃归耳。一去不返,是以知其佳也。”当时“满坐皆笑”,其实后世的我们也知道,老金那是黑色幽默。王兆山先生东施效颦,当作真有那么回事,就难免要伤害国人的感情了。

作为神仙,齐天大圣孙悟空差一点儿做鬼,就是因为觉得会不幸福,所以又打了回来。《西游记》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写道,有一天孙悟空正“倚在铁板桥边松阴之下,霎时间睡着”的时候,被两个勾死人勾走,到了“幽冥界”才顿然醒悟这是“阎王所居”的地方,赶快从“耳朵中掣出宝贝,幌一幌,碗来粗细;略举手,把两个勾死人打为肉酱”。然后,“自解其索,丢开手,轮着棒,打入城中。唬得那牛头鬼东躲西藏,马面鬼南奔北跑”。这且不算,他还叫冥王把生死簿子拿来,“亲自检阅”,看到自己“该寿三百四十二岁,善终”,并不满足,干脆把名字消了,以期永远不来做鬼。可笑的是鬼判官还“慌忙捧笔,饱掭浓墨”,一副溜须拍马的嘴脸。

凡人也是这样。秦桧夫妇在十八层地狱中如何受煎熬,版本五花八门,人们因为对他俩恨之入骨,乃极尽想像之能事。民愤没这么大的,比如《癸辛杂识》谈到战国时的秦将白起,阴间的日子也很难过。那是王匙“曾病入冥”,逮他的小鬼呼之曰“王陵”,他说我不是,叫错了;小鬼告诉他,你的前身就是王陵,与白起曾经并肩作战的那个王陵。小鬼们把王匙带到一个大城,“城中有一囚,闭其中,身与城等”,小鬼告诉他,这就是白起,“罪大身亦大”,把你找来是要证明一下坑杀赵国40万降卒那件事。王匙说:“吾初建言分赵屯耳,坑出公意。”白起听罢,以头触城,哭曰:“此证又须千万年。”揣摩这段话的意思,好像古人认为阴间隔上若干年要对罪恶进行重新甄别。

《吴下谚联》中则谈到了沈万三,就是今日周庄满街叫卖“万三蹄”的那位。他是个巨富,做鬼也不幸福,“死游十八狱,狱狱需索”。因为“毫无给发”,众鬼还上来一起揍他:“尔巨富,谁不知之。吾等望子来久矣。”万三辩解说:“吾生时诚富,奈今死矣。一文不得带来,何以给付尔等?”这说的该是实话。脱脱丞相贪婪无比,元人吊诗云:“百千万贯犹嫌少,堆积黄金北斗边。可惜太师无脚费,不能搬运到黄泉。”连脱脱这样的高官都没办法把钱财弄进来,也就不是万三不为实属不能了。但众鬼对此丝毫不予理解,该是鬼之令人不可理喻之处,同时也愈发显见孙悟空的可爱。而明朝沈德符说:“世之墨吏,其作鬼亦必通苞苴也。”则不知他们有什么办法;应该有吧,有钱不是能使鬼推磨吗?汤显祖《牡丹亭》之“冥判”,也活灵活现地描述了鬼判官如何索要润笔,“十锭金,十贯钞”,价码清楚。

看完了高官、巨富之类,不妨再看看寻常人物,就是《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做鬼同样没有幸福可言。当年,《牡丹亭》既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就是因为杜丽娘泣鬼神的故事。她因为要再见“惊梦”里的书生,抑郁寡欢而终于成了鬼;做鬼的那几年她是有幸福可言的,“和柳郎幽期,除是人不知,鬼都知道”。但是,必欲享受幸福,她还得“回生”,由鬼还原为人;为此,柳梦梅要起之于地下,暂时背负盗墓贼的罪名。对比之下,二十世纪末的美国电影《人鬼情未了》(《Gohst》,直译即《鬼》),虽然轰动一时,还得了他们的“小金人”,想像力未免相形见绌,同样是人鬼相会,但完成了心愿的男主人公却去了天堂,留下了孤零零的“黛米。摩尔”。看杜丽娘,挖她出来的时候,棺材已经“钉头锈断”,里面的“人”却还“异香袭人,幽姿如故”。

“生前之福何短,死后之福何长。然短者却有实在,长者都是空虚。”这是清朝钱泳的一段论述,他说自己这是“臆论”,但可为本人作结。王兆山先生倘若能够理解,就该知道大家为什么几乎众口一词地骂他。“纵做鬼,也幸福”,属于他的“臆论”,然而却武断得无以复加,没有实例佐证,那就近似于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转自《南方日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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