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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国务费案卷证非机密 马总统核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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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六日电)国务机要费案中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卷证,在总统马英九看过相关资料后,总统府秘书长詹春柏今天宣布,府将予以注销机密。府发言人王郁琦并表示,总统府花了很多时间,逐一检视相关卷证,“总统府认为完全不构成国家机密保护法中所谓的国家机密,连机密都不算。”

总统府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将注销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核定的“绝对机密”,詹春柏、王郁琦两人接力将相关法律问题,一一对外说明,并强调总统府做法都符合国家机密保护法。詹春柏说,全国民众高度关心此案,希望经由司法程序,如果有冤枉应该还其清白,若有违法,须由法律给予应有的惩罚。

王郁琦表示,有关国务机要费案,原经陈水扁于九十六年九月六日补核定为国家机密的资料,在马总统看过部分卷证,以及专案小组详加检阅后,认定这些资料自始即无“涉及军事、外交或敏感之国家安全机密”情事,如果泄漏也不会造成国家安全或利益的损害,并不具备“国家机密保护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尤其有关侦查供述证据部分,也不是总统府主管事项,无权核定为国家机密,因此这些资料,全部注销国家机密核定。

他说,今年五月二十日最高法院检察署来函,希望总统府将国务机要费相关卷证予以解密。府方于接获来函后立即着手处理,不曾延搁,并授权最高法院检察署得运用这些卷证资料。马总统对于来函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发现事实,查明真相;就事论事,勿枉勿纵”;方向上必须尊重司法、不影响司法,并全力协助司法机关的侦查与审理。

王郁琦指出,在搜寻与查证过程中,府方作业十分谨慎,因事涉国家机密,不便随时对外公开,也不便在未查阅全部资料前,轻率解密,造成外界部分人士误以为府方无所作为,甚至有意拖延。事实上,府方一直秉持“就法论法,为所当为”的立场,尤其牵涉前任总统所做的国家机密的核定,处理须格外审慎,全无政治考量。

总统府原以为授权司法单位运用被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档案资料,司法程序可顺利开展。王郁琦说,但后来发现仍然出现困难,总统府六月底组成专案小组,研析降等或解密的可能性。经总统授权后,由相关负责人检阅府方留存档案,并赴台北地方法院检阅其保存的被核定为国家机密的物件与档案,以确定这些物件与档案应否降等或解密。

他说,检阅之后发现,这些被列为“绝对机密”等级的国家机密,自始就不应列为国家机密,不仅许多资讯早已公开,纵使对外公布,也不致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因此不是降等或解密的问题,而是应该注销,也就是这些物件与档案,自始就不应核定为国家机密。

马总统听取专案小组意见后,准予注销陈前总统有关国家机密的核定,让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王郁琦说,国务机要费相关物件与档案的机密核定遭到注销,与陈水扁夫妇的司法案件,应该分别看待。府方只针对这些资料应不应被核定为国家机密,基于权责决定,至于陈水扁夫妇的司法案件,正由检察机关侦查和法院审理中,基于尊重司法立场,府方不便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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