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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业者 台工程会:公共工程绝无全面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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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七日电)针对营造业者刊登广告指控补贴原则毫无帮助,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今天表示,不能接受,并反驳履约争议调解率低等说法,强调公共工程并无全面停摆情形。

中华民国营造工程工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今天刊登广告向总统马英九陈情,控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无能,补贴原则毫无帮助,使公共工程面临全面停摆,且现行制度下,近50%的采购履约争议案调解不成立,扼杀业界公平解决争议的机会。

工程会今天召开记者会反驳,由主委范良銹主持。

范良銹表示,为避免新招标工程因物价上涨流标,已采取降低物价调整门槛至0%等措施,对于已订约工程,经听取各方意见后,已颁行“机关已订约施工中工程因应营建物价变动之物价调整补贴原则”,厂商可依该补贴原则,要求调整补贴门槛物价指数,并编列中央86亿元、地方85亿元经费,协助中央机关或地方政府的工程财源问题。

范良銹表示,对营造公会指控补贴原则毫无帮助,工程会不能接受。

工程会表示,今年1至7月间100万元以上的公共工程采购案件,总计决标1万4000件,决标件数持续成长,今年截至6月底止,1亿元以上的计划执行率达93%,为2001年来最高,公共工程绝无全面停摆情形。

工程会表示,表示新政府上任以来,共收到323件机关与厂商的履约争议调解案,实体终结有209件,其中69%最后以成立收场,即调解成功,不成立的只有65件、约占31%,工程采购调解案件的每月平均结案数,较之前增加,已有效解决公共工程争议。

至于营建公会提出应建立仲裁平台,工程会表示,肯定仲裁平台制度,但现行采购法已有仲裁机制,采购争议厂商若与政府机关有争议,可向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双方同意下,可向仲裁机构提付仲裁。

根据工程会统计,去年七月采购法修正后,目前已有68件提付仲裁。

工程会表示,不过为使调解程序更有效率,未来研拟修法,规定调解要在六个月内结案,此外,现在有部分条件下,厂商若调解不成立,却无法要求仲裁,也不排除透过修法,扩大厂商可要求提付仲裁、机关不得拒绝的条件。

工程会表示,原物料上涨为全球性问题,营建物价上涨的风险该由谁承担,本来就应依契约规定办理,现在政府愿意站出来订定补贴原则,给予契约外的额外补贴,已是照顾业者的具体表现,希望业者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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