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搜身 议员质疑警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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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昨日香港立法会讨论警方搜查被羁留人士的做法。当局表示,由今年1月1日开始,警方已改善被羁留人士的脱衣搜身程序,警方于每次搜查前,均须要向被羁留人士发出表格,记录搜查的原因及被羁留者的权利等。不过,多位议员都质疑警方滥权。

会上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廖李可期表示,本年1月1日起,警员每次进行搜查前,都须向被羁留人士发出表格,记录搜查的原因、被羁留者的权利等,而填写的表格也较前仔细,并列出《基本法》和《人权法》的条文,疑犯若不满可向警方值日官投诉,而警方也会保留不同形式的搜查数据。

忧酌情权过大易出现滥权

民主党议员刘慧卿关注警方决定脱衣搜身的酌情权过大,担心容易出现滥权,不能只派发一张表格,便改善市民对警方的看法。她要求警方,在表格中详细列出需要采取某种搜查方法的原因。而公民党余若薇也建议,警方记录脱衣搜身的表格,应就搜身原因作清晰分类,并向羁留人士给予表格副本。

社民连议员梁国雄则认为,表格是有意思和有建设性,但要求警方就早前在利东街拆卸行动中,对被捕人士被脱去衣服搜身事件道歉。

另外,警务处助理处长顾履勤重申,主要基于法例要求及确保安全而进行脱衣搜身,每个脱衣搜身个案的原因各有不同。上月开始使用的羁留搜查表格是按照警察通例规定,向被搜查人士解释脱衣搜身原因。在去年7月至9月有1万2千多名羁留人士被要求脱去衣服搜身,当中1千6百多人需要脱去内衣。

建议用科技代替人手搜身

社民连的黄毓民炮轰指,警方于3个月内进行逾千次赤裸搜身,质疑是否每宗个案都有需要,又认为要研究警方有否滥权。另有议员说,警方应考虑以科技设备代替人手搜身。

另有多个团体亦批评警方滥用权力,不公平对待被羁留人士。其中平机会指曾有性工作者投诉,被要求脱光衣服搜身,感觉是被性骚扰,亦有团体投诉警方在执行放蛇任务时,违规享受性服务。

警方回应,正测试手提金属探测器的可行性,但这类仪器均有一定局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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