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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裁定 准予远东航空公司重整

【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0日电)远东航空声请重整案,日前遭台北地院驳回,远航不服,提起抗告。北院审理后,认为远航尚有重整更生的可能性,今天裁定准予重整,并选派关思屏、陈文正、富寓投资为重整人。

裁定书指出,主管机关经济部、民航局及重整检查人施中川、会计师罗芳兰均肯定远航重整的价值及可行性,且多数债权人也表明支持重整的立场,远航全体员工更强烈表达重整意愿;另外,远航在两岸直航尚保有部分航权,法院认为远航尚有继续经营的前景价值,以及具有再次出发重建更生的可能性。

裁定书表示,为兼顾债权人及股东权益,并安定远航公司员工的生活,进而繁荣社会经济,宜赋予远航重整重建更生的机会,因此,裁定准予远航重整。

裁定书指出,虽然远航在声请重整时,请求法院在裁定理由中要求民航局将远航的民用航空执照有效期限展延至少 1年,但民用航空法中并没有授予司法机关有关展延的权限。

裁定书表示,民航局日前同意展延远航的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6个月,将于5月16日到期,但准予重整案并非远航得以避免注销许可证的唯一条件,远航仍应于民用航空执照有效期限内,完成符合民用航空法要求的相关要件,并由民航局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