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中剑:偶思录(七)王法与主义

存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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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讯】在世界各地,许多法院的门前耸立着正义与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的造像。那是一位身着白袍,头戴王冠,蒙住双眼,左手提天平,右手执剑的威严的女神形象。白袍,象征纯洁无瑕,一尘不染;王冠,象征正义尊贵无比,至高无上;蒙眼,象征洞彻真相,不为表象所蒙蔽;天平,象征裁量公平,分毫不差;剑,象征制裁严厉,绝不姑息。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在西方的神话中,正义女神和司法女神是同一位神,这说明在古人的观念中,正义和法律之间没什么区别。现代法学源于古希腊大哲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法律思想。柏拉图把正义视为国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国家的最高原则。他认为,正义就是国家和个人的“善德”,而法律则是正义的标志,应该根据公正的理念来制定法律。而柏拉图的高徒,也就是亚历山大大帝的恩师亚里斯多德认为,法律是正义的体现,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在亚里斯多德的学说体系中,善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美德和正义围绕着善而展开。善即是正义,正义即是善。

对于法律的来源,长久以来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论。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源于正义这一永恒的自然法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法律来自君王的意志。然而按照传统观念,君王本该是正义的化身、法律的人格体现。在古代,君主制的合法性来自“君权神授”。神代表着天命,代表着更高的正义,而人间的正义,则是天上的正义在人间的体现。古罗马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律观不是产生于人类的思想,也不是各民族固有的习惯,更不是国家和执政官制定的法律。“法律是最高的理性,是从自然生出来的,指导应做的事,禁止不应做的事。”人的理性是神所赋予的,因此在天国世界中普遍存在的自然法则反映在人类社会中就是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法律。由此可见,君王的权力并非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秉承上天的旨意,在人间维护道德和正义,在中国古代称之为“以德配天”。王法,固然来自君王的意志,然而君王的意志何尝不是本该体现正义的自然法则?

古往今来,无数的圣贤、智者、哲学家、法学家和科学家都认为我们这个宇宙存在着一个永恒的真理,那就是支配着天体万物运行的规律,那同样是支配着芸芸众生盛衰存亡的法则,这些圣贤精英中包括东方的释迦牟尼、耶稣、老子、孔子、孟子、朱熹和泰戈尔,也包括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奥古斯丁、阿奎那、黑格尔、牛顿和爱因斯坦。在他们各自的口中,这个宇宙的真理被称之为“法”、“道”、“义”、“理”、“永恒法”、“绝对精神”、“科学”等等,然而他们所指的都是同一样东西,那就是我们所存在的这个宇宙的至高无上的法则。有了这个法则,才能区分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有了这个法则,我们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了这个法则,宇宙中的众生万物才有了各自不同的价值;有了这个法则,觉者就能洞彻大千世界的造化和万事万物的盛衰成败。这就是从古到今一切聪明睿智、优异卓绝之士所苦苦追寻的天道。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一书中写道:“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

李洪志先生也曾说过:“大家都知道,阿弥陀佛有极乐世界,药师佛有琉璃世界,每个佛都主持一个天国世界。这个佛、菩萨、如来,是我们中国人的名词。如来在天上他是叫法王,就是他这个天国的主持。可是他的统治方法,可不是像人用什么行政手段、法律来管理,没有这些东西。他完全是靠慈悲善念。大家也都那么好,符合那个标准,你才能进入那一个世界。”

释迦牟尼佛说过天上的佛如恒河沙数,就像恒河里的沙子那样多得数不过来。每一位佛都有自己的世界,每一位佛都是天上的法王,每一位佛也都有自己的法。正如世上争奇斗艳的群葩都是“美”的不同体现,也都体现了各自的美,天上无量无数的佛、道、神也都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各自境界中不同的体现,是宇宙的根本大法在生命这一面无量无尽的体现。而众佛、道、神各自的法是宇宙完整大法中的一部分,也是他们各自的神圣与威德的体现。

耶稣也说自己是犹太人的王,当然他的意思也并非说自己是地上的王,而是他那个天国世界的王。耶稣说白人的天主耶和华是他在天上的父亲,那当然在他之上了。从中国汉字的造字来看,“主”就是“王”上一点,那就是比王还要高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主”也可以理解为王上之王,是更高的王。因此王的“法”和主的“义”,也可以说是一回事,只是东西方文化表现上的差异。

宗教在欧洲式微之后,西方在近现代出现了许多“主义”之说,常见的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个人主义、极权主义等等。对于这些“主义”,学究式的定义很复杂,然而却有一种简单切要的理解方式,所谓的某某主义,就是奉某人或某物为“主”之教义。比如民族主义,就是奉民族为“主”之教义;资本主义,就是奉资本为“主”之教义;马克思主义,就是奉马克思为“主”之教义。当然在古代,这些现代化的教义都是不存在的。那时对西方人来说,只存在一个“主”,那就是他们的天主。

然而在欧洲的中世纪,个人并没有直接去信奉天主的权利,而是必须通过当时势力最大的罗马天主教会。罗马教廷自封为天主在人间的唯一代理,完全垄断了信仰,每一个人——包括国王都必须通过天主教会的中介才能信奉天主。当时个人不允许持有《圣经》,更不允许解读《圣经》,只有天主教会才能持有和解读《圣经》。而且灵魂的救赎也被认为只有通过教会主持的一系列宗教活动如洗礼、弥撒、圣餐、告解才能得以实现。由于当时的人普遍非常虔诚,因此整个欧洲社会,上至国王、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大家都争相讨好天主教会,唯恐得罪教会而失去灵魂被救赎的机会。当时的罗马教廷不仅因来自整个欧洲的捐献而富可敌国,而且拥有凌驾于各国君主之上的显赫权力,事实上罗马天主教会才是那时西方人的“主”

然而对任何宗教来说,财富和权力都不是好事。毕竟神职人员也是修行中的人,在功成圆满之前他们还不是神,还是有人心存在的,那么人心就最容易被财富、权力和美色这些东西所诱惑。小说《巴黎圣母院》和《十日谈》并非空穴来风,当时的罗马天主教会高层已经非常腐败,非常堕落了,严重的腐败和堕落让教会中的品行高尚之士深恶痛绝,终于引发了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而路德、加尔文等宗教改革家所创建的基督教新教就是那场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

基督教新教主张“因信称义”,认为人的永恒生命是通过信仰上帝而获得的,而非通过某个教会来获得,因此只有通过发自内心的信仰而非宗教活动才能获得救赎。既然是通过信仰来获救,而信仰本质上又是个人的事,所以这种新教的教义把个人而非教会视为信仰的主体,教会只是起辅导的作用,个人无需通过教会的中介就能直接信仰上帝。这种新教的思想是西方近现代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源头。

基督教新教的出现打破了罗马天主教会对信仰的垄断,也因此触动了天主教的固有观念和既得利益。天主教保守势力因此对新教展开了残酷、血腥的全面迫害。为了捍卫信仰自由,新教徒们奋起反抗,由此而爆发了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战争。所以说西方社会最早所争取的自由事实上是信仰自由。

在16世纪,罗马教廷所遇到的重大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宗教改革运动及其所产生的新教,另一个是马基雅维利鼓吹王权的《君主论》所引发的世俗君王们的野心,其中最离谱的非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莫属。这位老兄为了踢开元配与情妇结婚,在得不到教皇许可的情况下愤而与教廷决裂,操纵英国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唯一的最高权威。

然而世俗政权对宗教的“领导”同样遭到了新教徒的反对。著名宗教改革家加尔文的信徒们在英国被称为“清教徒”,他们认为《圣经》才是唯一的最高权威,任何教会或个人(包括国王)都不能成为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由于不承认政府对宗教的“绝对领导”,清教徒因此而受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迫害。为了信仰自由,这些清教徒选择了流亡海外的道路。1620年,一批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远渡重洋,去北美开创一片能够维护信仰自由的新天地,途中他们订立了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这些最早移民北美的清教徒就是当今美国人的祖先,而《五月花号公约》所承载的自由主义精神,在北美大陆这片新天地深深扎下了根,它所开出的花朵就是日后的《独立宣言》,它所结出的果实就是当今世界最繁荣、最强盛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十九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曾说过:“不尊敬这份回忆和尊重加尔文之影响的人,就是不知道美国自由之来源的人。”

在中国盛行的佛、道两教都普遍有拜佛像、神像的传统,对此某些宗教不以为然,认为崇拜偶像的不是正教。其实,对于被当作神灵标志的物的崇拜广泛地存在于世界上的各种宗教中,对太阳、月亮或十字架的崇拜何尝不是其中之一,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常人的肉眼是看不到神佛的存在的,即使是修炼者,也要天目开到很高层次才能看见。虽说“三尺头上有神灵”,然而一般人却丝毫感觉不到神佛的存在。在世间的这种环境中,在人们根本就无法感觉到神的存在的情况下,要想长期维持大众对神佛的坚定信仰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将某种肉眼所能看到的物作为神的标志,为的就是让信众以此来感受到神的存在,从而增强他们对神的信心和对宗教的热忱。

人是非常容易受到环境影响的,置身于巍峨壮观的圣彼得大教堂中,目睹天才艺术家米开朗基罗那些宗教题材的艺术珍品,耳听唱诗班吟唱“哈利路亚”的美妙歌声,身临其境,人真的仿佛感受到天主的仁慈,体会到神的伟大,从而油然生起虔诚的敬仰之心。如果没有教堂,没有天顶画,没有唱诗班,没有那种氛围,人真的很难感受到神的存在。然而换一个角度看,这一切又都是有为法,都是梦幻泡影,如露似电。人如果过于看重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又容易陷入对世间之物的执著,看不到宗教形式背后的内涵所在,无法真正觉悟到佛的“法”或主的“义”。

人间就是一个迷的环境,让人看不到神佛的伟大,也看不到宇宙的真象。在这样一个迷的环境中,人最容易陷入执著。不让人看到、感受到吧,人就不相信神的存在。暂且来一点有为法,让人看到、感受到一点东西吧,人又执著于看到的那点东西本身,在宗教形式中越陷越深,以至于把教会当作了“主”,离佛的“法”或主的“义”反而越来越远。

就这样人自己把宗教搞坏了,还不醒悟,反而因此把对神的信仰都抛弃了,搞出了一大堆主义,都是表面形式上的东西,哪一个才是“主”的真义呢?一搞过头,马上负面的后果都出来了,于是连忙换一种主义。换了来换了去,到了今天,人类几乎把所有的“主义”都试过了,就连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邪说都没放过,结果怎么样呢?按照实证科学的方法,试验了那么多的主义,死了那么多人,流了那么多血,砸了那么多钱,付出了那么多的代价,结果证明了什么呢?哪一种主义被证明是完全管用的呢?一个也没有。因为这一切主义都是表面形式,都不是实质。完全依靠表面的形式,那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我们都看到了历史上美国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曾经起到了相当好的正面作用,为美国的繁荣强盛,乃至为全人类的文明和进步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什么现在越来越不行了呢?负面的效应却越来越显现出来了呢?因为真正起到良好效果的,真正起到正面作用的不是那个主义本身,不是那个外在的形式,而是它背后的实质,是天主的义,是宇宙的法。

无量劫以来,所有对宇宙间众生万物起到正面作用的,无一不是源自于真善忍宇宙最高法则。当然众生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外在的表现,看到哪些神佛为众生做了好事,或者哪些王法、主义为众生带来了福祉,然而却认识不到真正起到最本质作用的是背后那个宇宙最终极的义——真、善、忍。

美国是这两百年来世界上最成功的国家,这个年轻国家的迅速崛起被视为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奇迹,我们不妨以美国的盛衰来验证宇宙法则的作用。

在今年美国独立纪念日的献辞中,美国总统奥巴马呼吁“继承建国初期美国公民不屈不饶的精神”,他指出:“正是这种顽强的精神构筑了美国人的特征。”作为一位创造了历史的政治天才,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非常清楚这个国家所走过的历程,他深知正是美国的价值观才创造了美国无与伦比的价值,正是美国的精神才成就了无数人为之向往的美国梦。因此当美国的价值开始滑落,当美国梦开始褪色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回归美国的传统价值观,重塑美国的精神。

说到美国的精神,就不能不说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许多中国人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抱有偏见,以为自由主义就是放任自流,个人主义就是自私自利,其实这是中共邪党长期以来的灌输和误导的结果。这种理解与美国主流社会的价值观相去十万八千里。在美国人看来,个人主义并非是利己主义,更不是损人利己。正相反,个人主义是利他主义,是要照顾到别人的利益。因为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不仅是自己的权利,也包括他人的权利。在美国人看来,损人利己不是个人主义,因为它践踏了别人的权利。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首先尊重别人作为个体的权利,然后社会也必须尊重你个人的权利。

前面说了,近现代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源自基督教新教的思想,尤其作为新教徒为信仰自由而开辟的新天地,美国社会的价值观受新教思想的影响非常之大。

新教思想认为,既然人是神创造的,而且是神根据自身的形象创造的,所以人才是这个世界存在的目地,任何制度和组织都是为了实现人的权利而创设的,它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只能以人从中获得的福祉来评价。这就是为何《独立宣言》宣称上帝赋予了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为了保障和实现这些权利才组建政府,政府的目地是为民众服务,政府的组成与合法性都来自人民。

新教思想认为,神创造了人,是为了荣耀神,所以人的生存意义就在于荣耀神。为此,每个人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必须有充分的条件来发挥每一个人的才能,所以人必须是自由的,任何人、任何制度都不能限制这种自由。这就是为何美国人那么看重自由。

新教思想认为,人是活着是为了荣耀神,因此人应该完善自我。这种完善包括自身的修养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人应该依靠自己来实现自我价值,所以通过血缘或裙带关系来得到好处是可耻的。这就是美国人为何那么喜欢独立,为何热衷于实现自我价值。

新教思想认为,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样意味着人的责任。因为每个人都是神创造的,所以每个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每个人在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应该充分尊重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美国人为何尊重他人,注重个人自由和隐私。

在新教的“个体”思想产生之后,神爱世人的教义被理解为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神爱每一个人”的思想是近现代人权思想的源头。人权思想的本质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而非某一个人或一部分人的权利。无论何时何地,任何一个人或一些人的权利受到侵害,都被视为是对人权整体的侵害。只有当每一个人的人权都得到保障,才是真正贯彻了人权的思想。这就是美国人为何那么重视人权,为何会被中共邪党骂“吃饱了没事干”的原因。

美国人认为,在这个世界上,自由、民主和人权是最符合上帝旨意的社会制度,是最符合上帝创造这个世界目地的制度,也是最仁爱,最有助于个人成长和自我完善的制度。每一个信上帝的人,都应该去爱人,爱所有的人,他的行动应该体现出上帝的荣耀,应该实现上帝的旨意,因此,帮助其他国家的人民去实现自由、民主和人权是信仰上帝的人的责任和使命,是美国的天命。这就是美国人为何长久以来在世界上支持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原因。

《易经》有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又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美国的文化、美国人的观念中虽然没有这种效法天地的思想,然而美国的立国精神,美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中却处处体现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这样的国家不繁荣昌盛,这样的民族不称雄世界,岂不是没有天理?美国的强盛,美国的称雄正是天理,也就是宇宙法则真实存在的最好证明。

新教思想认为,世俗职业的成功以及相应的报酬都是蒙上帝的祝福,是在荣耀上帝。美国人认为,美国是上帝的国家,是上帝所选中,受上帝祝福,体现上帝荣耀的国家。美国的繁荣和强大,是蒙受神的祝福的表现,是被神所选择的表征,是神的仁慈和伟大的见证。

那么有人要说了,近来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海啸重创了美国的经济和就业,让美国从巅峰迅速滑落,美国梦已经黯然失色,美国国力的衰退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对此你如何解释呢?让我来说,既然世上的一切物理现象都可以从普遍的宇宙法则中找到解释,那么世上的一切社会现象也同样可以从这一普遍的宇宙法则中找到解释。找不到解释,不是宇宙法则的问题,而是科学和理论自身的问题。

李洪志先生曾经谈及当年罗马帝国对基督徒的迫害,他说:“大家知道,两千年前的罗马帝国很强大,其实人类哪一个民族能在世界上称雄那是神给予他们的荣誉,可是,如果他因此又迫害了神,那神就会收回荣誉并严惩他们。”

当然作为一个信仰自由的国度,美国人非但没有直接迫害正信,而且在许多不同的场合,通过不同的方式批评极权国家对信仰自由的迫害,表达美国对信仰自由的认同和支持。然而我们也不要忘记,当中共邪党在1999年7月开始对信仰真善忍宇宙大法的法轮功修炼者展开史无前例的疯狂迫害,正如法国预言家诺查丹玛斯在《诸世纪》中所预言的那样,1999年7月恐怖从天而降的时候,当时的美国克林顿政府正在热衷于和中共达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从当年11月双方最终签订双边贸易协议来看,显然中共政权公然对人权的残酷打压和粗暴践踏并没有影响这份日后对中美两国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贸易协议的出台。

八九年的六四大屠杀之后,美国国会将中国的人权问题与中美双边贸易挂钩,对是否给予中国贸易最惠国待遇,国会每年都会根据中国的人权状况来审查并做出决定,这种贸易与人权挂钩的做法曾经是中共邪党头上的紧箍咒,是邪党最忌惮的威慑力量,因为六四以后中共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增长已经成为中共政权得以继续存在的最大理由。可是就在中共政权全面迫害法轮大法,粗暴践踏人权的同时,在克林顿政府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的极力游说和推动下,美国国会投票给予中共政权永久贸易最惠国待遇,从此中共邪党对法轮大法的打压,对中国人权的迫害就更加肆无忌惮。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根据这些年来中共政权对经济增长的依赖成度以及中国经济对中美贸易的依赖成度,如果美国不放弃人权与贸易挂钩,那么中共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决不会邪恶到这种地步,中国的人权状况也不会恶化到今天这个地步,美国的经济危机、力量衰退和财政赤字也不会严重到现在这个地步。因此当年的克林顿政府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对这一切难辞其咎。

德国著名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指出,资本主义的产生早期得益于清教徒的节欲但旺盛而持久的经济活动,起源于新教的创造财富荣耀上帝的宗教理念。但是他也同样指出,资本主义一旦确立之后,就开始了自身的异化过程,这表现为早期清教徒创造财富荣耀上帝的伦理在资本主义确立之后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为发财而发财的盈利主义,盈利竞争成为资本主义最主要最基本的原则。荣耀上帝的原则不复存在,资本主义体制不再为宗教动机所驱动,而仅仅为逐利动机所驱动,成为单纯的高效率的生产和盈利体制。随之而来的,是上帝的荣耀和人的价值被忽略,物欲和财富被抬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美国政治实行严格的政教分离原则,从而有效避免了宗教干涉政治的弊端,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也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点。然而,没有确立政商分离的原则却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缺陷。尤其在传统价值观随着社会道德的下滑而变异之后,这种缺陷所造成的后果就越发明显。

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共同构建了“中南海——华尔街双塔体制”之后,这十年来数额惊人的美元滚滚东流,不断涌入中共政权的腰包,不仅严重扭曲了中美两国的经济与社会,造成当今全球性的严重经济危机,而且更恶劣的是,中共历年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上所投入的金钱已经超过了一场战争的耗费,在迫害最严重的时期,中共邪党动用了四分之一的财力来迫害法轮功。如果没有那些境外的大公司、大财团源源不断地向中国境内投资,邪党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财力用来迫害人权。

在这场有史以来最邪恶的迫害之下,广大法轮功学员本着对真理的坚定信仰,不屈不挠地维护着宇宙大法,这十年来从不间断地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传递福音。他们所展现的大善大忍的胸怀,所留下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就是对宇宙根本大法——真善忍最好的见证。

正如美国人所知道的,美国的繁荣和富裕来自于神的恩赐,是对美利坚民族过去的两百年中笃行天主之义的回报。然而神赐予美国繁荣和富裕并非是为了让美国人成为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更不该让巨大的财富被用于对真善忍宇宙大法的邪恶迫害,这是罪恶!正义决不会容忍这种罪恶,因为正义即是善,善即是正义。

这些年来,不少法轮功学员向国际上的一些大公司、大财团讲明了正在中国发生的这场严重的迫害,然而出于对物质利益的贪婪,出于对商业利润无止境的追求,又有多少人听得进去呢?当那些CEO们对着正义女神背过身去的时候,他们当然看不见正义女神背后的那句箴言: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由金融海啸所引发的这场经济危机对美国而言无异于天崩地裂,让美国从风光无限的巅峰重重跌落,让金色的美国梦从此黯然失色,也让CEO们的巨额奖金和分红饱受社会各界的谴责。从2008年冥王星入摩羯座的天象来看,这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虽然是历史的分水岭,然而这一切只是开始,在一个崭新的时代到来之前,这一切远远还未结束。

当我们看着大洋彼岸的美国人焦头烂额的时候,中国人啊,收起你们的幸灾乐祸吧。要知道美国的巨大财富虽然间接参与了对宇宙根本大法的迫害,然而除了思科(Cisco)等少数利欲熏心的公司之外,绝大多数美国人从来都没有直接迫害真善忍大法。相反,从国会议员到一般民众,美国社会各界有许多人是反对这场迫害的。中国本土才是真正的风暴之眼、地震之源,因为几乎所有对真善忍大法的直接迫害都发生在中国大陆。当许多人为今年7月22日那场横扫中国的罕见日全食而感到新奇、兴奋的时候,有多少人想到,这一天正是中共邪党公开迫害法轮功十周年的日子,又有多少人想到正义与司法女神背后的那句箴言: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在《圣经》的启示录中,先知约翰预言了后世的一场正邪大战,也提到了“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西方一般都将这场正邪大战理解为军事战争,然而他们却都忽略了从万王之王口中出来的利剑将邪恶的大军消灭这一描述的隐喻。究竟谁是万王之王,谁是万主之主?若跳出以往宗教中的固定思维,从道理上来说,那么掌握着宇宙最终极之义的才是万主之主,掌握着万法之法的,即是万王之王。@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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