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中国公私企业的黑恶现状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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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讯】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落实到公私企业超常规的经营活动中,其实就是政商一体、官商勾结甚至于官黑勾结的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公民个人的个体人权特别是私有产权,是很难得到本国政府的切实救济和本国法律的切实保障的。限于篇幅,本文只就笔者所接触到几个典型案例,初步探讨一下中国公私企业的黑恶现状。

“人大代表”的政商一体

2009年9月12日,由北京畅颖事务所举办的“湖南彬州12.13商业贿赂案”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在会议散发的文字材料中,有刊登于2009年7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的《“人大代表”身份成了受贿人护身符》一文,其中介绍了中国企业界普遍存在的政商一体的怪现状。

位于湖南省彬州市临武县的香花岭公司,前身是国有香花岭锡矿。2003年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实施政策性破产改制,锡矿的职工成为新改制公司的股东。经过海选,股东们选举蒋进光为香花岭公司的总经理。

据股东代表、原香花岭公司机修厂副厂长周建平介绍,2006年5月30日,在蒋进光任期只剩下4天的时候,香花岭公司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当天西部矿业集团的老总来了,有300多名股东都不同意转让股权,就围住了他。后来他们跑到临武县的一个宾馆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6年10月,香花岭公司将约66%的股权转让给中国500强之一的西部矿业集团公司,并由西部矿业集团新成立的稀贵公司控股,剩余33%多的股权仍由内部职工所有。股权转让后,蒋进光仍然担任香花岭公司的总经理并兼任副董事长。

2008年12月13日,郴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根据举报对香花岭公司立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季海水为低价购买香花岭公司价值较高的尾矿,向该公司总经理蒋进光及副总经理杨永华、欧阳玉春、佘克飞行贿32万元,其中蒋进光受贿10万元。蒋进光等人收受贿赂后,未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擅自将价值不菲的尾矿以极低的价格出售。

根据香花岭公司的股东们核算,当时尾矿的价格是400元每吨,蒋进光等人出售的尾矿仅仅是12元每吨的象征价,共出售16万吨,约折合损失4000多万元。公安部门侦查的损失额度是数百万元。2009年1月21日,蒋进光到公安局投案,对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同样的一起刑事案件,季海水、杨永华、欧阳玉春、佘克飞等人被先后执行逮捕,作为郴州市人大代表的蒋进光,却依旧在行使总经理兼任副董事长的职权。

此外,根据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案情通报,2008年12月20日,香花岭公司原职工进一步举报蒋进光等人在2007年新建一200吨选矿厂中,花费1000万元建造了时价仅300万元的选厂。

另据介绍,2006年蒋进光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公示时,香花岭公司的职工就曾举报其存在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当时中止了他的候选人资格。但是,到了2007年,郴州市人大及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调查之后,又把蒋进光补选为人大代表。

在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另有市国土局于2009年4月25日发布的介绍文章《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明目张胆地对犯罪嫌疑人蒋进光及其控制的该公司进行了全面充分的宣传与表扬:公司先后荣获国家部办委授予的“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中国民营企业百强创新先锋”、郴州市“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评为临武县纳税大户。2007年公司被评为“郴州市优秀企业“、“湖南省有色金属50强企业”、“湖南省富民强省明星企业”、“湖南省质量管理小组优秀企业”、“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公司总经理蒋进光被评为“郴州市优秀企业家”,“湖南省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湖南省富民强省新闻人物”、“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

比湖南彬州的蒋进光商业贿赂案更加极端的案例,出现在重庆市大规模的打黑行动中。该市涉案的黑恶企业老板,大都拥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红帽子,其中包括曾当选渝中区人大代表的重庆江州实业集团董事长陈明亮;拥有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第12届政协常委等多个官方或半官方头衔的渝强公司董事长黎强;作为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的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近年来,这些人一直在重庆市交通、物流、能源、建筑、娱乐、典当等相对垄断的行业中,从事着政商一体、警匪一家、官商勾结、官黑勾结的黑恶交易。按照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的说法,重庆的黑恶势力“渗透的领域不断拓宽,大到能源、交通、建筑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小到粮油菜肉等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商贸活动,只要有利可图,黑恶势力就无孔不入。”

按照现代政治制度的普世惯例,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与工商企业的营利活动之间是必须进行明确切割的。为了防止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一个工商企业家一旦从政担任公职或当选议员,就必须与原有的工商企业脱离业务关系。但是,这一普世惯例在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从来都没有得到承认与尊重。2007年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中国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近70%的代表是来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官员与商人。政商一体、官商勾结甚至于官黑勾结的共他人之产以为我有的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成为共产党人及共产党国的第一准则。

2007年12月,“巴南第二富”黎强当选为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在过去的两年里,作为人大代表的黎强也算尽职尽责。2008年,他建议将“11·27”烈士纪念馆及主城各公园等对本市市民一律免收门票。2009年的重庆两会上,他建议把重庆的下半城修成老城步行街。但是,他所经营的渝强公司为了垄断重庆市的公共交通线路,却往往不惜以涉恶、涉黑的手段肆意争夺,从而形成了一种中国特色的政商一体、官商勾结、以黑养商、以官护黑、红黑相济、相得益彰的黑恶企业经营模式。直到他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捕之后,尚有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给他发送手机短消息,建议他离开重庆躲避风头。

产业工人的惨遭共产

就在蒋进光、黎强之类政商一体、官商勾结甚至于官黑勾结的企业老板,通过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违法共产手段大发横财的时候,被称之为企业的主人及股东的产业工人,反而陷入了因惨遭共产而走投无路的生存绝境之中。

香花岭公司机修厂原副厂长、股东代表周建平,早在2004年时就因为质疑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被迫离职。2009年,他又因为把盖有彬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红色印章的《关于犯罪嫌疑人蒋进光涉嫌犯罪的案情通报》复印几份公开张贴,被公安机关勒令检讨。

2009年6月26日,《财经》杂志以《阜阳一老国企改制引纠纷 上访职工被指敲诈勒索遭刑拘》为标题报道说,阜阳市酿造厂原为阜阳市颖泉区国资企业,主产酱油、醋等调味品。1956年建厂,1998年因产品滞销被迫停产,110多名职工从此下岗,各自谋生。2006年上半年,该厂在以“白宫主人”著称的原颖泉区委书记张治安等人主导下,开始实施企业改制,来自安徽省淮南市的民营企业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352万元的价格整体收购该厂。新股东承诺负担企业债务以及全部职工的安置。然而,工厂更名为阜阳市泉北酿造有限公司后,不但从来没有开工生产,还擅自拆除了原有厂房。到了2007年6月,这场企业改制终于推进到该厂职工最后的一点生存保障,也就是他们的住宅区。走投无路的该厂职工,不得不采取集资方式上访维权。

自2009年3月至今,原阜阳酿造厂职工代表谢学芳、张峰明、张永平、冯兆华、杜运兴、李怀富,以及职工家属周军,因集资上访维权,先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名实施刑事拘留。

在丈夫李怀富遭受关押的情况下,该厂女职工刘桂兰挺身而出,聘请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徐建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颖泉区政府在企业改制及征地拆迁过程中隐瞒信息暗箱操作的违法行径。

2009年8月4日上午9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之后的全国第三例公民状告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两位代理律师法庭上的慷慨陈辞,换来的是落款时间为8月14日的败诉判决书。

正是在改制企业的产业工人依法维权的救济渠道被人为堵塞的情况下,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爆发了总经理陈国君被群殴致死的大规模群体事件。8月11日,河南省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也爆发了将企业改制小组重要成员、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董章印,软禁在办公室长达90小时的大规模围堵事件。

8月15日,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紧急状态下就围堵事件做出批示:“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民主程序不健全,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充分讨论,也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起职工的质疑和不满,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请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

徐光春的这一批示,虽然在林钢公司得到雷厉风行的贯彻执行;但是,在政商一体、官商勾结甚至于官黑勾结的黑恶环境里,“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的政策红线,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在包括湖南省的香花岭公司和安徽省的阜阳市酿造厂在内的许多改制企业里得到推广和落实的。进一步说,在所谓“职代会”并不是产业工人的自组织即产业工会的情况下,即使企业改制重组由不具备充分代表性的“职代会”讨论通过,也不足以切实保障产业工人的正当权利。

──原载《民主中国》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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