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士

“卡拉可希的判决”是一句埃及民间谚语,意指某个案件的判决结果特别荒谬离奇,其间的法律逻辑荒诞得令人无法想像。这句埃及民间谚语是从一个民间故事中产生的。那个故事很长,我这里只能介绍一个梗概:某个小偷在入室盗窃时,不慎从窗户上跌下来摔伤了腿,他非常气愤,到法院控告房屋主人的窗户不结实,要求赔偿他一笔药费。受理案件的正好是法官卡拉可希,他马上传讯房屋主人到庭讯问...
尊敬的安南先生:您好!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导)河北沧州的维权人士郭起真,上星期五被破门而入的便衣警察从家中粗暴带走,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在此之前,警察曾撬门而入郭起真家进行抄家,并曾强行把他送往精神病院做鉴定。
无国界记者组织谴责中国当局对网上持不通政见者判处12年徒刑,并抗议关闭进行政治意向调查的网站。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采访报导)中国产经新闻报驻湖南记者阳小青被控敲诈勒索一案,星期二在湖南省隆回县法院开庭,阳小青在法庭上,坚决否认有关的控罪。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采访报导)南京异见人士杨天水星期二被江苏省镇江法院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杨天水决定申诉,而为了抗议当局的审判,大陆各地30名异见人士举行24小时的绝食行动。
无国界记者组织就中国当局判处网上政见者12年徒刑和关闭一个意向调查网站表示遗憾,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在文革四十周年之际加紧对网络的审查和镇压民主人士的意向。
最近,胡锦涛先生从美国回来后,即在中国的媒体上“失踪”了十多天,外界对此的反应是出奇的冷淡。对此,连我都有了一点忿忿然!是胡锦涛地位的无举足轻重使然么?我想大部分人是不会同意这样的结论的,我个人倾向于,是胡锦涛个人的价值:即对人类自由民主文明进步事业无举足轻重的价值,决定了整个国际社会反应的冷淡,说一句大白话:人们已经看透了他。
据美国的人权组织透露,近日,中国山东、江苏和上海等地分别有家庭教会遭到冲击,多位教会领袖被捕,一位在华的韩国牧师被驱逐出境,一位法律维权学者被列入禁止出国名单。分析人士指出,尽管中国政府继续对非官方教会实行打压,但目前中国政府已经进入对宗教控制能力减弱的时期。
】(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山东临沂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先生自3月11日夜被当地警方抓走后已两月有余,一直下落不明。据知情人士今天向大纪元透露,他目前被山东国保秘密“监视居住”于某个偏僻宾馆,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南京著名自由作家杨天水先生昨天(5月16日)上午9点至12点被丹徒区法院秘密审理,当局不允许任何亲友旁听。法院于12点20分宣读了审判结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杨天水先生12年有期徒刑,5天后将公布判决书。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采访报导)自由亚洲电台去年底曾报导过的中国杭州环保人士谭凯因酝酿发起成立环保民间团体“绿色观察”而遭逮捕。谭凯一案星期一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的审理。
(大纪元记者林慧心采访报导)南京著名自由作家杨天水先生在今天上午9:00-12:00在镇江市法院开庭审理。据杨天水先生的律师李建强透露,中途停了20分钟后,在12:20宣读了审判结果。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五天后将会公布判决书。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采访报导)深圳公民邹涛发起“不买房行动”以后,在中国媒体上反响很大,获得很多线民的支持。但是,香港《明报》星期一的消息显示,现已抵达北京的邹涛感受到很多压力,人身安全失去保障,个人网站遭到封杀。
】(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深圳著名自由作家烟波渔者今天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讲述了他自去年5月以来,因在海外媒体发表揭露中共的文章,并且打印数份《九评》,而持续受到中共当局打压的遭遇。
杨天水先生2006年4月26日被镇江市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将于5月16日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天水先生本名杨同彦,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大历史系。1990年被当局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1990年6月至2000年5月被关押于南京龙潭监狱。2000年刑满获释,又被剥夺政治权利4年。2004年5月27日被刑事拘留15天。天水先生如今年龄已是四十有五...
《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又被北京检察机关以新的罪名起诉。赵岩的律师莫少平星期一说,上个星期他被告知赵岩的案子有了新的发展。莫少平说,赵岩的案子3月中旬曾被撤回,但是现在检察机关又重新起诉。 (w2006-05-15-voa32.cfm)
尽管后极权统治者的内在心态多么卑劣,但仍然不忘挂出“司法程序”这块被脏透了的政治遮丑布,为的是关起门来,黑.整.政治反对派人士(公民),以便达到强力镇压(以邪压正)之目的。
六四民运人士齐志勇先生今天早晨(5月15日)在送女儿上学途中被绑架。
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捕的贵州记者李元龙一案星期四开庭审理,家属及一些异议人士到场旁听。
我叫谭可文,为保护我的个体企业不受侵犯,为讨回我的生产权、经营权、上访权、人权、赔偿权而引发的上访、诉讼遭到违法关押、判刑二年,一、二审法院认定为: “驾车冲击国家机关罪”出狱后连续8次申诉,强烈要求一、二审法院拿出“驾车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证据,即“谁驾的车?”车牌号是多少?司机是谁呢?二审法院在上级的指示下,在事实面前改变了原来的判决。
审判长,合议庭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天溢采访报导)德国国际人权协会创立的人权新闻奖把有关中国的人权新闻作为首次颁奖的题目。
我本人在狱中曾经写过四份辩护资料:一审辩护、上诉状、补充上诉状、再审答辩,还有一些在法庭上与公诉人当庭辩论的记录。由于监狱中条件极端恶劣,且经常性的大搜查,所以,这些资料都无法完全保存下来,现在根据剩下的资料整理出来,就算是一个集合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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