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召开14大前夕﹐因为提早一天把江泽民报告泄露给香港快报记者梁慧泯的新华社编辑吴士深﹐在服满12年徒刑后于今年7月获释。
异议人士
第十九届(2004年)中国杰出民主人士获奖者出炉,7月29日中午,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在三藩市召开记者会,公布获奖者名单;他们是:严家祺、胡石根、以及陈桂棣与吴春桃。
郑贻春案7月21日上午9时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郑贻春弟弟郑晓春电话告知,旁听者仅有 14人,其中有郑贻春两个弟弟以及营口市政法委书记等公务人员,美国《时代周刊》记者被拒绝庭审旁听。
6月4日夜,北京血腥镇压的消息传来,我们怒不可遏,彻夜总动员。5日上午,我带领数千人冲进市委大院,我下令把大花圈挂在主楼正中央,然后在主楼广场召开追悼六四英烈的大会。我和汪挺发表了演讲,我在演讲中指出:“李鹏一伙已经表明他们的顽固立场,未来的斗争将是残酷的和持久的,我们不能束手待毙,必须加紧建立有战斗力的自卫组织,在敌人把枪口对准我们开火之前,拥有足够的自卫...
记者在11日报导了关于营口法院将重新审理郑贻春案的报导。14日郑贻春的辩护律师李明昌到营口看守所会见了郑贻春,披露了当局对郑贻春案新一轮指控的内容涉大纪元网站主编唐青先生。唐青指出九抨击中中共要害,当局拿郑贻春是问,完全是歇斯底里,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中共中组部副部长近日对媒体宣称“数千人退党是谣言”的同时,中共当局加紧了对声援九评和退党人士的打压。大纪元网站主编黄万青表示,正在努力营救和声援国内的朋友们。
据得到的最新消息,辽宁异议人士郑贻春的案情又有了新的发展,当局舍去原来准备定罪的刑法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改为更加严厉的处罚:以《刑法》一百零六条对郑贻春定罪。《刑法》第一百零六条是:“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们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莫少平、丁锡奎律师,是“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上诉人师涛的辩护人。 2005年7月4日,我们收到了师涛亲属转来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刑一终字第177号《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现就贵院对师涛案的二审提出如下律师意见:
被捕自由撰稿人李建平妻子谈案情中国政府5月底以毁谤罪拘捕了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的山东自由撰稿人李建平。李建平的妻子表示毁谤罪最高可判处3年徒刑。39岁的李建平和妻子续晖、3岁的女儿住在山东省淄博市。他经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同时也在博讯网、多维网、议报、大纪元等许多海外网站上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他在89年学运期间曾经是上海高校自治联合会的发起人之一。
美国国务卿赖斯星期六晚上抵达北京访问,而北京则加强了对一些异议人士的监控。海涛现场介绍有关情况。海涛:今天下午,我因为一些其它事情,找北京的理论工作者张祖桦,结果,他对记者说,他现在北京郊区一个地方小住,而门外就是公安方面的人员还有警车,对他和家人进行密切监控。他说:“我们现在郊区农村渡假过周末,警察就在门口守着。”不过,张祖桦说,在屋子里,他可以打电话,同...
2005年6月21日,中国农历夏至。上午8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气氛森严,除了门卫保安员在门口站岗之外,又增添了一批身着制服的警察,在院内外虎视耽耽地巡视着,还有数位交通巡警站在摩托车旁边,好像在随时待命。张林先生的家人、朋友和十几位社会各界人士已经提前来到,等待着领取旁听证,准备参加法庭旁听。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于6月21日上午对异议人士张林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公开”开庭审理。张林之所以遭到非法审判,就是因为行使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发表了一些文章。然而在权大于法的社会里,法律在需要的时候就当成了冠冕堂皇的摆设,不需要的时候,就如敝履弃之,任意践踏。张林先生文章的内容,无非就是抨击制度弊端给社会所带来的黑暗和官员漠视人民的利益及恣意妄为...
(大纪元综合报导)位于成都市西玉龙街,建筑面积68548平方米,共42层的银座大厦,自1996年年底因资金短缺停工至今,成为成都最高的烂尾楼。由工行四川省分行递交总行的一份材料称,银座大厦置换案至少导致工行2亿元损失。证据显示,银座大厦的置换,实由时任工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的张桂林主导……今年3月7日,张桂林因“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让出售国有资产”被批捕。
又闻6月21日,张林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看了以后感觉一阵惊怵。就此也请问全天下的良心,如今到底是什么时代了?张林他一没送人刀、二没给谁枪、甚至他连颠覆政权的思想都没有,我请问中国政府的领导人;张林到底是怎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好象这罪名太荒唐了吧,中国是张林自己的中国,也是中国人民的中国,他张林凭空也没煽动颠覆政权...
这个世界随便哪个民族,恐怕经历的苦难也不能和中国人经历的苦难相比。历朝历代的专制统治者杀戮他们,周边蛮族杀戮他们,土匪强盗杀戮他们,制度因造成的骇人听闻的大饥饿杀戮他们,愚昧的思想、野蛮的习惯一起杀戮他们包括他们当中很多的女婴,政治杀戮中的株连,在当事人的亲族之中广泛杀戮,加上他们自相残杀,闹到堂堂中华到处杀气,社会失去了进步创新的活力,当事国民的亲人...
言论自由是当今现代文明国家普遍遵循最基本的人权。不能因为别人的言论你不同意、反对而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假如一个人的言论有错、大错或特错,你可以反对,你还可以写文章批判,你还可以不理,而不能以言治罪。如果政府强迫法律治他人以言罪,这不是难为法律吗?中国50多年来因言而遭迫害的人还少吗?稍微有法律常识人都知道这是明显的人治,是以党或以一个集团的私利治他人言罪的行...
当师涛上诉案最终“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在这个不祥的六月底传来(六月以来接连发生了沙兰镇等地洪灾、定州血案、池州骚乱、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以及九江学院学生暴动等),我已几乎没有了愤怒和悲哀!我感到麻木,其次是荒唐可笑!
2005年6月29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宣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湘高法刑一终字第177号》,其落款时间是“二00五年六月二日”,在此落款之后另有“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代理书记员吴献宇。”的说明文字,从而为湖南省司法当局和审判长杨学成、代理审判员唐瑞龙、代理审判员李功胜的执法玩法和执法犯法,提供了第一手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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