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助學基金」賣獎券疑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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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9日訊】 「中國助學基金」涉以「零底薪加佣金制」的條件﹐利誘學生當暑期工﹐部分更不足十六歲。

明報報道,他們在街頭兜售慈善獎券﹐每賣一張獎券可得兩元「佣金」﹐「多勞多得」﹔另部分賣獎券者更涉嫌違法在未獲許可的屋賣獎券。上述情可能已觸犯本港法例。

有立法會議員及社區組織人士認為﹐事件反映負責發牌的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監管街頭慈善活動上﹐不及社會福利署嚴格﹔加上政府沒有公開慈善機構賣獎券的收支﹐外界監管無從。

以推動中港教育為目標的免稅慈善團體「中國助學基金」承認有招聘十六歲以下者賣獎券﹐但強調須經家長簽署同意書﹔又指沒有向賣獎券者發給日薪和時薪﹐但承認有發給「津貼」﹐數額是「因應當天售賣獎券的數量計算」﹐並指每天「津貼」約一百三十元﹐作為所需飯錢﹑水錢及車資。

不過﹐據悉﹐所謂的「津貼」﹐是與賣獎券的數目掛﹐並且「多勞多得」兼有勤工獎。按此合約﹐倘受聘者不幸一天內賣不掉一張獎券﹐他在這天只能獲得不超過八元的飲品作為薪酬﹐車費則實報實銷。

「中國助學基金」最近曾多次在街頭大賣獎券﹐在中環﹑銅鑼灣﹑尖沙嘴﹑九龍塘﹑觀塘﹑大埔等地﹐均見穿上該基金的T恤及揹紫色籌款袋的年輕人﹐賣獎券籌款。

該會最近再獲影視處發出牌照﹐批准它由五月廿五日至七月十九日﹐連續八星期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公開售賣二十元一張的獎券。記者上周六在尖沙嘴天星碼頭觀察﹐看見不少途人對賣獎券的年輕人「避而遠之」﹐但賣獎券者苦纏途人步行了一段路程才告罷休。

兩名賣獎券的十五﹑六歲的女生向本報透露﹐她們都不是義工﹐而是暑期工﹐但工作條件頗刻薄﹐每天須由早上十一時工作至下午七時﹐卻沒有飯錢﹑沒有底薪﹐只有每天不超過八元的飲品費及實報實銷的車費。她們真正的收入﹐純依靠每賣一張二十元獎券可取得的兩元佣金。

一女學生稱﹐據她所知﹐賣獎券者年紀小至中三﹑四學生也有﹐她不知公司有沒有買保險。另一女生則訴苦﹐首日上班雖賣去八十多張獎券﹐但第二天已減少至五十張(即掙得約一百元佣金)﹐因不少市民都質疑「天天賣獎券」的做法。兩人同稱﹐若找到其他暑期工便會辭工。

影視處高級牌照組余小姐說﹐該基金初步向處方否認以「佣金制」聘學生當暑期工﹐但該處仍會跟進。

她強調﹐發牌條文建議以義工賣獎券﹐並不贊成「佣金制」。更重要的是﹐若有人把部分賣獎券收益﹐直接支付「佣金」給賣券人﹐有可能會違反《賭博條例》。因該例規定獎券活動倘涉及「私有利益」即屬違法(賣旗時付的飯盒錢﹑車馬費等則例外)﹐處方會研究是否把事件轉交警方調查。

余小姐又證實﹐曾接獲房屋署投訴﹐指該基金募捐者在一些影視處未有批准的屋賣獎券。

勞工處亦稱會研究有關個案﹐她指該個案顯見基金及賣獎券學生是僱傭關係﹐故僱主(即基金)須按法例﹐為「零底薪」暑期工購買工傷保險﹐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勞工處呼籲有關同學與該處勞資關係科聯絡﹐以便跟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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