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個上海訪民七旬老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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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3日訊】2011年5月11日(本星期三),我(吳士豪)抗議虹口區四川北站街道的非法行政行為,在人民廣場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委信訪辦大門前,振臂高呼:「街道政府搶奪財產,警匪一家,打倒貪官,打倒法西斯」等口號。最後被警察暴力驅趕。

2011年5月12日,上海市虹口區信訪辦和四川北站街道對我進行威脅,稱:「昨天從康辦接你回來是最後一次,……」。此言所傳達的信息是:如果再去康辦舉報投訴,對你就要不客氣了,其所謂的不客氣即是採取暴行或黑社會手段對待!

據此,如果5月12日夜出現我失蹤的跡象,即印證上述的事實。責任主體就是虹口區政府和街道政府,不容置疑!

我吳士豪在50年之前,曾遭遇了第一次政治迫害,歷經17的牢獄之苦,70年代末宣告無罪平反。90年代從教室崗位退休,按政策回到家鄉,與女兒居住在一寒室之內。

2005年,街道貪官勾結開發商,收買邪惡,製偽造假,採取陰暗卑劣的手段,乘我離家和女兒住校的時機,砸鎖撬門入室劫掠席捲了屋內的全部財產,砸房毀屋,最終致使實際居住人的全部財產滅失無歸。轄地派出所助紂為虐,不予受理。

2011年5月9日,街道政府利用我無家可歸、流落街頭的契機,以挾物逼迫就範的陰謀,第二次洗劫了我的全部財產。(身分證、銀行卡等)以斷絕生路的手段,企圖迫使我低頭就範,強迫我接受「不平等條約」!強行將我按入當事人不願接受的垃圾安置房內。換言之,那是達到:「強姦合法化」!

今天的現實,我遭到了第二次迫害,致使在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下,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基礎和做人的且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

手機:13482871233
身分證:620402194311201335
戶口所在地:上海市虹口區寶安路81弄28號
目前居住地:露宿街頭,流浪顛沛。敬請各媒體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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