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海軍和黑社會人員劫持關押我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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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28日訊】2011年12月18日下午16時,一場軍隊中的無法無天者推動發生的對我的劫持在北京市海淀區永豐屯的街頭發生了;2012年1月12日上午10時約40分,這場劫持在歷經25天的違法的和殘暴的施行之後終於結束。

以下我向全世界的關心中國人權狀況的人披露這場對我的劫持的發生與違法地及殘暴地施行的過程。

劫持,就發生在北京的大白天的街頭

2011年12月18日下午16時,我正和我的朋友、解放軍新疆馬蘭核試驗基地的副團職上訪軍官祝洪章從北京市海淀區黑山扈鎮永豐屯街頭的一個診所看病出來,停在街旁的一輛車牌被摘下的軍隊小車的車門突然打開,2~3位我不認識的男子從車中出來,衝到我背後抓住我就把我往車裡塞。
在這時,一位個子約1米70厘米膚色黑黑的男子衝向祝洪章阻擋住他,使他無法前來救助我。

這些人在把我劫持上軍隊小車之後,在開動車逃離劫持我的現場之時立即開始對我進行了非法搜身。他們這次搜走了我身上的上千元人民幣、一片鑰匙等數件物品。劫持者在對我實施非法搜身的過程中,對我問了一句:「你的手機呢?」我對他們回答說:「我沒有使用手機。」

下午約17時,劫持著我的軍隊小車開到北京的某地稍事休息。一到這裡,有人叫喚了一聲「譚林書」。在這個人這麼叫喚我的當即,我抽出了我的原本被人抓住的左手,掀開罩在我頭上的頭套,那個原本抓住我的左手的人急忙離開我往我的左前方逃逸。在他這麼逃逸時,我看到了一個我所熟悉的人的頭部,這個我所熟悉的人就是海軍試驗基地第四試驗區(以下簡稱「四區」)領導在2004年和2007年2次非法拘禁我的期間都使用了的一個看守人員——士兵王鍾輝,而王鍾輝就是在大約1小時前阻擋住要對被劫持的我施援的祝洪章的那位個子約1米70厘米的膚色黑黑的男子。

上段所說的叫喚了我一聲「譚林書」並走近了我的人出現在我的面前,我在辨識出了王鍾輝在場之後,定神詳看了這人的圓盤般的面孔下的不高但很敦實的身材,以及轉頭詳看了當場在場3人中的最後一個人——這當兒正抓住我右手的人——的瘦削的面孔下的較高較瘦的身材。這時,面孔為圓盤般的人站在離我約2米處的我的正對面向我宣佈:這次是國家安全局要抓你,不是海軍要抓你。國家安全局就是我們這幾個人。你現在把我們看清楚,以後你到北京來要是幹了損害國家安全的事,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人來抓你。

說完,他叫瘦削面孔的人重新給我把頭套罩上,而自己立即離開了被王鍾輝和瘦削面孔的人挾持住的我。

在隨後到12月19日上午10時的總共17小時內,王鍾輝、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加上另1人,乘坐北京到大連的火車和給我戴上頭套把我押解至大連。在火車上,在他們吃完應該是晚餐的食品很久之後,我先後向他們提出要吃晚飯、要喝水,都被他們拒絕。我在他們長久地這樣拒絕之後,在火車的包廂內大聲控訴他們既非法拘禁人,又虐待被拘禁者。

我因為有這樣的控訴而遭到押解我的全體3人的毆打。他們3人的拳頭,主要是坐在我身體左側的王鍾輝和坐在我對面的軟臥床位上的人的拳頭,打得我的左腮頰嚴重腫脹,以及打得我的額頭右端部腫脹。我也玩命了,在火車包廂的狹小的空間裡盡我所能拚命應對他們3人的毆打。一場力量極不對稱的打鬥過後,我被該3人打得趴倒在包廂的地面上。

在我在地面上趴著持續了約20分鐘之後,該3人取出透明膠帶,先進行將我的雙手反轉到身後的纏綁,然後進行了對我雙腿的纏綁,最後纏綁了我的口與耳的部位。我就在這樣被捆綁的情況下,被王鍾輝等看守扔在包廂座位上趴伏整夜度過了該趟火車的全部旅程。

是誰劫持了我和急切地要對我進行懲教?

火車抵達大連之後,我被劫持我的人們轉移到一輛汽車上,該汽車把我載到了離開大連27公里的1個名叫藍灣地點的一個社會組織的駐地。這次,王鍾輝在藍灣在把我交付給這裡的社會組織之後就離開該組織回四區去了。

12月19日上午10時,我在該樓房外下汽車前被解除了雙手、雙腿和口耳部位被纏綁著的透明膠帶,然後仍頭戴著頭套被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和新接手的看守們一起押解進樓房西北角上的房間。

在進入該房間之後,我的頭套才被摘下。這時,我發現我面前的除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之外,有新接手的4名看守。這4名看守我隨後瞭解到都是1985年以後出生的,我依據他們的體形特徵和在隨後在與我交往的過程中被我瞭解到的一些性格和表達水平方面的差別,而把他們4人分別稱為胖看守(身材敦實)、瘦高看守(瘦和稍高)、果斷看守(以後的一天,他在我提出我平時有臨界水平的高血壓時作出了請來一位海軍少校軍醫給我看病的決斷)和饒舌看守(說話詞不達意而照說)。在我的頭套被摘下之後,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對4名看守宣佈:譚林書將國家秘密洩露給國外媒體,情節嚴重,再發展下去將要構成刑事犯罪。我代表國家安全局將譚林書交給你們進行教育。

這次,是我第2次聽在北京劫持了我的人說他們是何種身份。我如果犯下了向境外機構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這樣的罪(《刑法》第141條)而又情節嚴重,在北京劫持了我的人又真的具有給我治罪的合法身份,在北京劫持了我的人不應該以將我交任何人「進行教育」而了此事(這對蓄意要犯此等罪的人沒有意義),而應該依據其掌握的確鑿證據治我的罪。在北京劫持了我的人對我作如此交一些人「進行教育」的處置,讓我這個也接受了一些現代法治理念影響的人聽了,必然有這樣的感受:在北京劫持了我的人及其背後的主使者的思想和作為與現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

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在進行了這次的宣佈之後,雖然在從這天的這時一直到2012年1月9日的長時間內都沒有再在我的面前露面,但卻在1月10日凌晨0時成為了陪同四區來人李新安押送我回四區的人(參見本文最後一節的第2段)。這樣一聯繫起來看,北京劫持者中的瘦削面孔的人也是大連藍灣的該社會組織的1名隨時可以委任不同角色的職員。

2011年12月18日,在北京劫持了我的圓盤般面孔的人向我宣稱「國家安全局就是我們這幾個人」和向我宣稱「這次是國家安全局要抓你,不是海軍要抓你」(參見上一節倒數第3段);19日上午,也在北京劫持過我的瘦削面孔的人在大連藍灣向我宣稱「我代表國家安全局」和宣稱需要對我「進行教育」即懲教。

我回顧自己自2011年年中來到北京市之後在北京市的上訪作為,自覺是心中無冷病,大膽吃西瓜,根本感覺不到我的上訪作為竟然是在北京「幹了損害國家安全的事」而與國家安全部門有任何瓜葛,更根本感覺不到我的上訪作為竟然是「將國家秘密洩露給國外媒體,情節嚴重,再發展下去將要構成刑事犯罪」。因為我知曉中國國家機關只存在國家安全部,不存在國家層次上的國家安全局,當我在聽圓盤般面孔的人向我宣稱包括他在內的幾個在北京劫持我的人說是國家安全局要抓我,而不是海軍要抓我,我的直覺是這個人根本不是國家安全部的人,他所說出的相關的話是在為掩飾海軍的組織在抓我和要抓我的真相而玩弄的「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的低劣伎倆。也是因為我知曉中國國家機關只存在國家安全部,不存在國家層次上的國家安全局,當我在聽瘦削面孔的人急切地向接手剝奪我的人身自由的看守們宣稱要因為我「將要構成刑事犯罪」而將我交他們「進行教育」即懲教時,我的直覺是,是海軍的組織的負責人在通過瘦削面孔的人的嘴表達自己急切地需要對我進行懲教的意願。

由以下我妻子鄧淑珍向我提供的看待我這次的被劫持和被懲教的6個活生生的視角,表明事情正是這樣。

且看一:鄧淑珍在我這次被劫持的18日之前4日的2011年12月14日就獲知四區政治委員常亥夆去北京處理我的問題了。

且看二:在我這次被劫持的18日之後2日的20日晚20時多,這次劫持我的案發地派出所的岳警官同時接到祝洪章(當面)和鄧淑珍(以手機打電話給祝洪章致使電話為岳警官所接聽的方式)關於我在當地被不明身份的人的劫持走的報案;這次,岳警官在通過撥打四區政治部幹部科科長李平軍的手機與李平軍進行聯繫之後,在22:20告訴鄧淑珍說我現在在部隊手裡。

且看三:四區司令員黃陽勝在22日在電話中對鄧淑珍聲稱:譚林書上北京不請假就要抓。而黃陽勝在接下來1天的手機中對一意獲得這次部隊剝奪我人身自由的理由的鄧淑珍稱:「這事你去找幹部科科長李平軍。」

且看四:12月26日之前,四區向湛江市政法委散佈我是被國家安全局逮捕的虛假信息;在26日這個虛假信息被湛江市霞山區政法委主任周興當做真實信息傳達給來找他的鄧淑珍知道之後,鄧淑珍於27日去四區機關先後找到李平軍、政治部秘書科科長王一華和四區副政治委員方文海,找他們索要我已經被國家安全局逮捕的通知單。這天,李平軍對由四區散佈出去的我是被國家安全局逮捕的消息不認賬,並向鄧淑珍撒謊說他們還不知道我現在人在哪裏。這天,隨後被鄧淑珍找到的王一華對鄧淑珍向他告知自己要離開湛江進行勸導,要鄧淑珍留在湛江等關於我的消息;這天,方文海對鄧淑珍說對我的事四區組織會儘快作個處理。鄧淑珍要求四區組織一定要依法辦事,方文海對鄧淑珍說了「我們當然會依法辦事」的話。

且看五:2012年 1月4日上午,鄧淑珍找方文海要我的人:或者是得到逮捕我的文書,或者是與我通上電話;方文海和李平軍、王一華等3人組成的工作班子的代表李平軍在4日下午在與鄧淑珍的電話交往中向鄧淑珍念他們這個班子應付鄧淑珍要我的人的文書,該文書的內容是說:北京警方近期已經將譚林書交部隊進行懲教,視譚林書思想改造情況來決定放不放譚林書和甚麼時候放譚林書。

且看六:1月5日上午,鄧淑珍向李平軍索要4日下午對她所念了的文書,李平軍拒絕給出;這時的李平軍否認北京警方已經將譚林書交部隊的事,將他4日下午所念文書所表達出的內容更改為北京警方近期將要將譚林書交部隊進行懲教。

有了以上6個活生生的視角,任何有正常水平的思維的人都可以認定,第一,這次是四區這個軍隊組織和大連藍灣的社會組織共同劫持了我,而既不是子虛烏有的國家安全局劫持了我,也不是「北京警方」這個公安組織劫持了我;第二,我這次在北京的一切上訪作為都是在有理有據有利的基礎和前提下操作和踐行的,我的這樣的上訪非常有力量,已經使常亥夆、黃陽勝、方文海、李平軍之流急切地要運用他們掌握的四區組織的力量在已經觸犯刑法將我劫持在手的基礎上對我進行懲教。

在上述第4個視角發生之後的12月29日下午到2012年1月9日下午,大連藍灣的社會組織的人員為了營利而服從四區的要求對我進行的懲教就在該社會組織的駐地以逐步露出凶狠和凶險的方式開展起來。

為了營利而服從四區的要求對我進行了劫持、非法拘禁和下一節就要講到的非法拘禁中的對我的懲教的大連藍灣的社會組織無疑地是一個當代的黑社會公司了,而四區的常亥夆、黃陽勝、方文海、李平軍之流無疑地成為了出錢請該黑社會公司為四區干嚴重違法的事的責任人了。

嚴重逼供信式的懲教發生在大連藍灣的黑社會公司的黑監獄裡

我在大連藍灣的黑社會公司駐地的坐落於大海邊的一棟中大型會場式樓房的西北角的一個房間裡接受了常亥夆等人通過該黑社會公司人員對我進行的12日懲教。這個房間的大小為5.8m×3.4m,在房間的南北兩端的離房間天花板約20cm的高度,都安裝著監視裝備的鏡頭,這些鏡頭所錄下的監視攝像可以供看守在隔壁房間內觀看,或者可以供遙控指揮著這場懲教的該黑社會公司的領導在監視攝像能夠傳送到的其他地點觀看。

我對非法拘禁我的黑社會公司的看守組織我進行的任何學習,在整體上持對抗的立場。在前3天(2011年12月29日到31日)的直到第3天下午的學習中,由於看守拿出的是適用於地方的而並不適用於軍隊的《信訪條例》中的2頁條文的叫我學習,由於1個學習時間單元安排我在學習筆記本上進行的抄寫的字數不過100字上下,由於看守並沒有叫我聯繫實際進行這個學習,我對於參加學習本身沒有提出異議。但是,在看守就誰叫我進行這個學習對我進行的告知涉及到我的人格尊嚴和涉及到要改變我的不肯改變的原則立場時,我對看守叫我進行的學習的應對就只有對抗。

第3天(12月31日)胖看守按照他的主子的意圖試圖讓我在晚上學習軍隊《保密條例》。他在這時對我說的話是:部隊叫你學習「保密條例」。

我聽他這樣說,立即認定他在代表長期整我的部隊叫我進行相應的學習,就對他說:就是部隊在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月期間把我作為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醫院關押收治1年3個月。部隊不對其致我「被精神病」一事承認錯誤和向我賠禮道歉,我與部隊之間沒有溝通的基礎。在這樣的情況下,部隊叫我學習任何文件我都不會照辦。

這一次,我叫胖看守另拿一張椅子來擱他帶來的材料,讓我不需要動他帶來的材料就可以在材料此時正放置著的矮方凳上坐下面對室內天花板位置的攝像鏡頭做出學習的模樣坐著。胖看守在這一次進房放下矮方凳並在矮方凳上擱下材料就出房去了並且沒有再次進房,我於是來到矮方凳跟前,一屁股在其上放置著材料的上面坐下。

這天晚上,胖看守讓我在房間內老坐,沒有再入房間通知甚麼時候結束學習,讓無從掌握時間的我一直在矮方凳上坐到晚上近23時。

這次,胖看因為在施行對我懲教的過程中的無能而挨了他的老闆的訓。黑社會公司的老闆在下一天(2012年1月1日)甚至放棄了讓看守安排我開展學習。

這2天的情況是這次我對抗對於我的懲教而發生的第1場遭遇戰,在這場遭遇戰中我甚至取得了小勝。在這場對抗完結的時候,一位年長看守(他的出生應該早於1985年數年,以下不妨稱為「最年長看守」)新加入了看守的隊伍。也在這個時候,我通過與胖看守的交流,知道他這個一意試圖使我學習軍隊文件的人,根本不是軍隊的人,而是地方的人,知道他和其他的看守都是這樣,知道他們這些看守對部隊內部的管理規則根本一竅不通,知道他們這些看守對我所在部隊和我之間10多年以來的矛盾衝突根本一無所知。

接下來的1天(1月2日),看守們來我被拘禁的房間對我進行遊說要我接受學習部隊文件,我應對他們的做法是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接受學習部隊文件的先決條件:讓我和我老婆通電話,使對於我老婆而言我不再是「被失蹤」。在我提出了這樣的要求之後,胖看守在沒有答應我的要求的情況下提出要我做做學習的樣子,讓他們對上面好交代。我出於不應該有的軟心腸而同意做做學習的樣子,結果,在上午的做做學習的樣子的過程中胖看守得寸進尺,提出要我動手翻動他給我看的學習材料的各頁。而隨後的下午、晚上接下來的叫我學習的瘦高看守和饒舌看守乾脆都叫我開始抄寫他們弄來的學習材料上的部隊文件的條文。

在這一天,我實際上對看守提出的一步步加碼的要求作出了屈從的配合。這第2場遭遇戰過後,我實際上在與看守們進行的學習中的對抗中處於下風了。

我懂得不能讓這樣屈從的口子繼續開大,就在第6天(1月3日)的上午向叫我學習的看守提出我繼續參加學習的一個先決條件,是看守提供紙張讓我寫下我想寫的東西。這天上午,最年長看守對我說我的這樣的先決條件他們無法滿足,上午的學習因而沒有進行得成。

到下午,胖看守進入房間,提出同意給我紙張,但同時他提出我在使用這些紙張寫上文字後紙張必須交由他保存。他這樣應對我提出的學習的先決條件,實際上是拒絕讓我可以以獲取到的紙張寫私密性的日記,於是我表示不願意進行學習。

從這個時候起,黑社會公司的看守們對我的打壓嚴重升級了。這天下午和晚上,看守們叫我以立正姿態站著聽他們輪流念他們要我學習的材料。這天的晚餐,胖看守宣佈並實行了只給我5分鐘吃飯。這晚,胖看守宣佈當晚要將我以立正姿態站著的學習進行到4日0~2時之間。這晚,在對我實施以立正姿態站著的學習時胖看守威脅我說:如果你不能堅持立正站著而倒下,我就要把你送精神病醫院去。這事我們的老闆已經與精神病醫院聯繫好了,我們隨時可以送你往精神病醫院。

我在胖看守這麼威脅我時,宣傳近幾個月已經出現的全國人大《精神衛生法》修改稿的「『被精神病』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取向,嚴正告誡胖看守如果要對我「被精神病」,是犯下刑事罪行。在當晚,胖看守一意要虐待我,將以立正姿態站著的學習進行到了4日0~2時之間。

第7天(1月4日)是整個11天多的學習期間中看守們對我露出最凶狠和最凶險的懲教手段的一天。一早起來,我提出要與胖看守或者任何願意和我溝通的看守溝通。在胖看守到場後,在全體4名看守在場的情況下,我向胖看守發出了我的如下強勢的溝通宣言:

我是有力量的,我的力量在於我在國內外有一批關心我的朋友。在2011年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在中國的北京發生了包括我在內的眾多上訪民眾遭受了中國有關權勢者的不符合應該有的人權標準的欺負性對待,我的國內外朋友沒有讓我和其他訪民在這天所遭受的欺負性對待白白遭受,在我們遭受欺負性對待時他們同步讓全世界報導了我們所遭受的欺負性對待。這次我被劫持到這裡來,有我的朋友作見證,我的作見證的朋友必定已經讓我的更多的國內外朋友知道我的被劫持、「被失蹤」事,你們如果讓我在這裡的拘禁中身體受到傷害,生命的存在遭遇危害,我的國內外朋友一定不會放過你們,你們要是把我整死了,我在國內外朋友們一定會替我向全世界的人公佈你們的罪行,你們必定要遭到全世界正義的力量的審判,和相應的公正和公平的的追究,你們一定逃脫不了這樣的追究!。
在聽了我這個強勢的溝通宣言之後,胖看守叫停了我這個剛開了個頭的溝通,叫我先吃早飯。在胖看守承諾不限制我5分鐘吃完飯之後,我就先把早餐吃了。在我吃完飯後,胖看守安排我擦洗我所在房間的地面,使得我只能延緩與他的溝通的繼續表達。

在我擦洗完地面時,以胖看守為首的眾看守開始對我發難。瘦高看守從我在之前溝通表達中說出了的話中羅列出6~7點情況,要我把這些情況一一寫出來。其他人一齊逼迫我照他這樣說的去做。所有的看守這樣逼迫我,是要我寫出文字材料便於他們對我已經有的上訪中的作為進行追究。我向他們提出,他們這樣做是以逼供信方式獲取我向他們證明我自己有問題或者我自己有罪,我依照世界普適的法律精神有權拒絕按照他們的這個要求行事。這時,胖看守對我說:比你更難制服的人我都制服過,我就不信我今天制服不了你!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向在場的4名看守宣傳他們必須懂得的法律知識。我對他們說:你們這樣做是在進行逼供信。你們今天的逼供信如果傷害了我的身體,你們就構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你們今天的逼供信如果致我死亡,你們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在我這樣宣傳之後,胖看守喝令我跪下去和將雙手抱住頭。我拒絕在他們面前這樣做,就在他們準備強使我這樣做時為較好地自保而坐到了地上。胖看守見勢發怒,說出了他要使房間兩端的攝像鏡頭停止一下工作,讓他們好動手打我的話來。在這同時,瘦高看守和饒舌看守從我睡覺的床上掀下一床被子從我的頭部罩下來,胖看守、瘦高看守和饒舌看守等3人紛紛動手毆打起我來。在毆打也不能使我對他們的逼供信屈從的時候,胖看守下令跟著他毆打我的2人在將我身上穿著的棉大衣剝下,使用透明膠帶反綁我雙手,捆我雙腳,以及將我的頭部的口耳部位進行纏繞。在該3名看守這樣做了和讓我靠牆邊在地面坐著之後,在場的全部4名看守把室內的木床及木床上的被褥、衣物整個一起抬出室內。可以查出,當日大連的戶外被白雪覆蓋,氣溫是大連1月以來的最低氣溫。就在這樣的條件和環境下,看守們讓我坐在地上靠牆倚著從上午9:30到了下午16:00,總共對我進行了7.5小時的致我受冷受凍的虐待。

在這次致我受冷受凍的虐待的離結束還有大約2~3小時的時候,最年長看守進入房間將我的頭部的口耳部位纏繞著的膠帶去除對我進行了一場詢問,相應作了他向我說明了他要做出的文字記錄。這次,在他對我在整個2011年自赴京以來有甚麼樣的上訪活動進行的詢問中,我確切地說出了我的赴解放軍總裝備部大院上訪的情況。我說的這個上訪的頭一次,發生在2011年11月1日。我說出了在這一天,我在總裝備部大院的傳達室向出面接待了我的來訪的總裝備部信訪辦公室的尉官於加牆遞交了《要求對總裝備部電子信息部副部長王峰進行嚴懲,要求督促該部技術基礎局履行其應該履行的對軍隊造假科技成果的監管職責》的信訪信件的情況,說出了我以我的此信訪信件對長期嚴重瀆職了的王峰少將的瀆職進行了嚴正的抗議的情況,說出了我以我的此信訪信件對長期嚴重瀆職了的總裝備部電子信息部技術基礎局的瀆職進行了嚴正的抗議的情況。最年長看守在對我說出的遞交信訪信件的情況進行記錄時,還想從我嘴裡問出我除遞交信訪信件還有哪些抗議行動的情況。在這時,我只向他講述了這樣一個新的情況——在11月1日之後不久的一天,總裝備部信訪辦公室的張大校在與我的接待會面中對我說:總裝備部已經受理了你這次的信訪信件所提出的信訪事項。

對於我講述了的這個新的情況,最年長看守對我說出了「我對你說的這個細節不感興趣」的話。隨後,最年長看守對我說出他感興趣的是我去總裝備部大院進行了舉牌抗議沒有,以及我在哪一天進行了這樣的舉牌抗議。這次,針對最年長看守說出了這些對我的上訪行為的興趣點,我半點具體情況也不給他說,我並提醒他不要試圖讓我自己供出我在上訪中有哪些可能包含過錯或者罪行的行為。對於最年長看守對我的詢問我是這樣地應對,最年長看守很不滿意,他在對我說了:你這樣回答問題使我很失望,我對你現在的處境也無能為力了。

的話之後結束了他這次對我的詢問和離開了我。在他這樣離開了我之後,瘦高看守和饒舌看守重新進入房間使用透明膠帶將我的頭部的口耳部位進行了纏繞。

這次,在看守們對我的7.5小時的致我受冷受凍的虐待終結之後,在我重新有床可以睡,在床上有被子可以蓋的時候,我的人為被嚴重冷凍的身體在被子底下發生了1~2小時的劇烈的顫抖,我的身體的這樣的顫抖型的應急反應使得我在無專門的治療的情況下從看守們給我構建的鬼出門關上返回來。

這次我從看守們給我構建的鬼出門關上返回來,身體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次日(1月5日)和第3日(1月6日),擔負著我的必要的醫療的海軍王少校聽我講述了我在當天被人為嚴重冷凍達7.5小時的情況,以及看著我的血壓在已經恢復正常和恢復得很好的情況下重新嚴重高企的現實,板著臉對我甚麼話也不說就離我而去。在我被拘禁在這裡的1月8日和9日的最後2日,來這裡給我測量血壓的醫生換成了另一位我不知道姓甚麼的年輕醫生(我不知他是不是屬於海軍的醫生)。該醫生在1月8日測量我的血壓之後,告訴了我這天我的血壓量值為160/110mmHg。

胖看守在1月4日領導眾看守對我進行了7.5小時的人為嚴重冷凍之後,在4日晚上還安排我在該學習時間單元抄寫1700字的材料的文字,在1月5~9日中的各個學習時間單元還多次自己出面或者叫饒舌看守出面肆無忌憚地和飛揚跋扈地規定我在1個學習時間單元要抄寫出奇多的字數。其中,饒舌看守在1月5日下午就對我說在這個學習時間單元我必須抄寫4,000字的學習材料,並對我說這是胖看守規定的;這次我的應對是在抄寫本上寫上我在1個學習時間單元不可能抄寫這麼大量文字的意見,以及實際只抄寫了700字。在其中的1月6日,一位年齡明顯小於其他看守的青年替代饒舌看守新擔任了看守(不妨稱其為「最年少看守」)。在這天下午,胖看守規定我在這個學習時間單元要抄寫完的字數超過2,000字。我考慮到我在自4日以來血壓量值一直保持高位,抄寫這麼多的份量的字非常不利於我的血壓量值的降低和在較低水平上的穩定,就決定與胖看守在這個下午為我訂立的學習規則相對抗。

於是,在胖看守在他定的下午學習開始時間進入房間向我宣佈我在下午有2,000字份量的學習材料必須抄寫時,我向胖看守和同時來到了我被拘禁房間的最年少看守聲明,我決定在這個下午與胖看守訂立的這個學習規則相對抗。我和衣躺在床上,對來到了床頭的胖看守發出了我的相應的對抗聲明,聲明在胖看守定的下午2,000字的抄寫份量不大幅度減少時,我就不再起床進行下午的學習。胖看守見我敢於如此跟他定的學習規則相對抗,當即命令最年少看守把我床上的被子、枕頭和可以蓋在我身上的衣物全部搬走,讓執意在學習時間不學習躺在床上的我受冷受凍。最年少看守聽胖看守向他下達出這樣的殘忍和無人性的命令,認為自己不能照胖看守說的辦,決然地向胖看守說出了「我不搬」的話。這時的胖看守說了一句「你不搬,我來搬」的話,就自己動手把我床上的被子、枕頭、衣物等物全部從我的床鋪上搬走。在這天,我血壓處於較高量值,宜靜臥而不宜處於情緒激動狀況;在這樣的情況下,雖然我我床上的被子、枕頭、衣物等物都被胖看守搬走,我的比較適宜的應對還是繼續和衣躺在床上。這次,在隨後的時間內,仰臥在床上的我很快由於天氣寒冷而發生出顫抖的應急反應,我為使顫抖的頻度降低而側身躺著和將身體捲縮起來躺著。這次,在胖看守搬走了我床上的被子、枕頭、衣物等物約1.5小時的時候,最年少看守把被胖看守從我床上搬走的被子、枕頭、衣物等物全部搬回我的床頭;最年少看守這時對我說出了這樣的賦予人道主義精神或是很含人性的話:被子我都給你搬回來了,你自己把被子蓋到身上吧,切不要弄得感冒了!

只是由於最年少看守這次的人道和有人性,我在這天才只經受了約1.5小時的受冷受凍的懲治。

在1月5日之後,胖看守控制住不讓我有足夠的飲水。我需要飲水,只有找他和由他提供才能得到;我找其他人,其他人一律對我答覆「沒有水」或者……

海軍試驗基地第四試驗區專業技術上校、高級工程師 譚林書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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