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證詞 曝光薄熙來時期的紅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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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明健綜合報導)中共總理溫家寶在3月14日人大、政協的記者會上,批評薄熙來搞的「唱紅打黑」是文革復辟,開歷史倒車。第二天(15日),薄熙來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隨即被看管失去自由。

但在這之前,中共官媒還把薄熙來搞的「打黑」讚為「除惡」,用重筆墨推崇「重慶模式」,又把後來出逃美領館的王立軍稱為「打黑英雄」。

在薄熙來的「打黑」運動中,重慶富商李俊被打成「黑社會」而後傾家蕩產。李俊的經營投資範圍包括,房地產、加油站、夜總會、金融業和酒店管理。據李俊自己估計,他當時的總資產約45億元人民幣。

當李俊逃離中國大陸之後說:「『重慶模式』就是一場新的紅色恐怖,薄熙來和王立軍踐踏法律和人權,攻擊政治對手,為鞏固自己的權力為所欲為。」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在發生王立軍事件之後,向中共中央提交了一份關於重慶「打黑」運動的詳細報告。他在報告中寫道:「重慶有些做法即使在封建社會也是較罕見的。一是把可能在審判時向法庭提出有利於被告證言的證人秘密關押起來 ……,二是把當事人有發聲能力的家人都抓起來。」

重慶「黑打」證詞曝光

香港《新維月刊》2012年10月號刊登了一份涉及李俊案的「罪犯」供詞,讓外界一窺重慶在「打黑」過程中,取得「罪犯」供詞的內幕。

律師與白紅波(涉李俊案在押人員)的會見筆錄:

時間:2012年7月5 上午10:00;地點:永川監獄11監區;會見人:李金星 王興 ;記錄:王興;被會見人:白紅波。

律師:你好白紅波,我們受你愛人王的委託來會見你。(形勢介紹)

白紅波:好的,我明白。

律師:你是幾個罪名?

白紅波:三個,參加黑社會、尋釁滋事、非法拘禁。

律師:甚麼時間被抓的?

白紅波:2010年11月26日在四川南充抓的,在南充看守所呆一夜,第二天送到沙區戒毒所,呆了六天五夜,頭三天一點沒讓吃,問他們,他們說「吃個錘子」,六天六夜一直坐在老虎凳上,不讓睡覺,一天半杯水,說不是你想上廁所就能上的,用手打頭,扣臉,用腳踢胸口,經常打,交待不好就打。就讓穿個短褲坐著,衣服,鞋襪,都脫了,頭三天過後,一天給半杯水,還告訴我不要多喝,否則不是你想上廁所就能上的。

一個叫徐主任的說:「我說你黑就黑,我說你白就白,檢察院、法院都沒用,」還說:「你身體還行啊,我整一個當兵的都沒問題,」他還經常打人。11月28日帶到看守所,10多分鐘照了相就又回戒毒所。解開時腳全是麻的,站不起來,兩個人把我架起來,兩個多小時才勉強走,當時天很冷,家裏送衣服還不讓穿,冷的渾身發抖,凍得一下午受不了了,才給穿了。

律師:主要問甚麼?

白紅波: 一直讓我自己說,我沒得說,他們就說:「給你吃點菜,」我問甚麼是點菜,他們問我華宇的事,五毛錢電話費的事,我在現場嗎?我說在,他們說那就可以了,我說這都是公安機關處理過的,都是有前因後果的,他們說前面不用說,就說打人的事,我2001年就從公司出來了,出來前在金皇冠夜總會上班,做主管,出來後開網吧,開館子,做小生意。

在看守所是12月2號還是3號去的,在裡面也被打過一次。兩個年輕的警察在提訊時打的。詢問時一直都是他們打字,好半天後才問一兩句,然後再打字,我說筆錄不是我說的他們說必須簽,不簽也得簽,我們有的是手段,文強都熬不過,你算啥子,我們就是整死你,說你是自殺,誰管?筆錄都沒有看,明明在現場沒有看到那些人,非說打了那些人,2006年出來後,就沒跟公司及李俊聯繫,只是和他侄子合夥開了個貿易公司。

律師:李俊公司像黑社會嗎?

白紅波:絕對不是。他這人很和善,從做加油站一點點做起,我當時工資一個月1,100元,哪是甚麼黑社會。筆錄上關於我說李俊財大氣粗,黑白通吃的說法,全是警察編的,而且是兩個警察當著我的面商量以後編的,說李俊是老大,保安要鍛練身體以方便打人,我為李俊賣命,得到賞識提拔之類的全是編的。

律師:2007年6月與華宇的事,你不是離開了嗎?

白紅波:魏文清喊我去的,根本沒打架,李險峰幹了什麼,我完全都不知道。去同創去了十幾個人,根本沒有打架,也沒封鎖售房部,我也沒去售房部,我和保安去的是同創總部。

律師:當時來問我說是一個殺人案的事情。還問華宇的事情,筆錄我看都沒看。當時都已經判了。

律師:2010年11月30日筆錄,2012年3月6日,筆錄你看一下是否屬實。

白紅波:前一份連問都沒問,是他們編的,後一份筆錄上內容問都沒問,我提出質疑,他們還說:「沒問題,判都判了。」

律師:你要好好保重身體,服從管理,有甚麼要帶的。

白紅波:要個理髮的東西,錢和衣服就不用了,我被抓時老婆才懷孕三個月。

律師:還有其他情況嗎?

白紅波:在戒毒所是我被審訊時聽到旁邊審訊室裡,警察對一個女的說:「你就說你是金龍玉鳳的」,女的說,我不知道,警察又說:「就是李修武的俱樂部,」小姐說:「我都不認識李修武」,警察又說:「你就說熊軍,說每1,000錢,公司的300,你的700,口供做好了就叫你走,」他聲音太大了,審訊我的警察就過去讓他們小聲點,後來我還聽到女的說:「你們不是說放我的嗎?還不放嗎?」,就哭了起來。

律師:好,你看看筆錄簽字。

白紅波:好的。

已核實與原件一致。

核對人: 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師事務所 張磊2012年8月6日

李金星 律師
2012年8月6日

王興 律師
2012年8月6日

薄熙來掌權後會發生甚麼事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在報告中表示:「重慶打黑行為顯示的首要的、基礎性的社會管理目標,是削弱或變相剝奪非公有制經濟中的私營經濟和相應的私營企業、私營企業家,並用在這個過程中的所得來壯大國有企業或補助地方財政。」「重慶打黑運動最突出的行為,是使得那裏最大的一批私營企業家都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FT中文網》曾報導,李俊接受過英國《金融時報》數次深入採訪。據李俊描述,當薄熙來在2008年中期發起「唱紅打黑」運動時,他並沒有太過注意。當時正逢金融危機和房地產市場滑坡,李俊正忙著和解放軍談判,試圖購買位於重慶的一大塊軍事用地。他計劃將這個地塊開發成名為「香格里拉」(Shangri-La)的豪華住宅項目。

但在這宗交易達成後不久,李俊所在區的區委書記就要求他將該地塊讓給政府,以改建成一座公園。在幾次回絕這位區委書記及其親信後,李俊在2009年初發現,自己已經成了警方調查的目標。他說:「我沒做錯任何事,所以拒絕和他們見面,還是照常做我的生意。」

李俊後來得知,2009年8月22日,負責「打黑」的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親自簽署命令,成立了由軍隊和地方共同組成的聯合專案組,對他的案件展開調查。同年12月4日,在李俊秘密回到重慶探訪家人時,被警方抓獲。他被蒙上面罩、戴上手銬,然後帶走接受審訊。

李俊說,在接下來的三個月裡,他受到了長時間的肉體和精神折磨。抓捕他的人企圖讓他承認自己是黑社會老大,從事過行賄、販賣槍支、組織賣淫、放高利貸以及支持非法宗教組織等活動。

2009年12月31日,李俊被帶到重慶某軍火庫一處專門建造的審訊室。在那裏,他在老虎凳上一連被綁了六天六夜,審訊者用大功率泛光燈、電擊以及反覆毒打讓他一直保持醒著的狀態。在他大小便失禁後,還被強迫坐在自己的排泄物中。

大約在2010年2月10日,即李俊遭受這種折磨幾週後,專案組告訴李俊說,如果他願為他購買的香格里拉地塊向軍方支付4,004.34萬元人民幣的話,就可免於再受折磨。李俊被告知,自己並沒有從事甚麼重大犯罪,只是違反了與軍方簽定的土地銷售合同。

「當他們說我違反了合同,要交錢才能重獲自由時,我覺得自己是被一幫強盜綁架了,」李俊說,「但我沒有選擇。」

2010年3月5日,李俊在繳納「罰款」後獲釋。專案組還提供給他若干文件,其中表示他們沒有發現證據顯示李俊有過犯罪行為,稱李俊應被視為良好公民。

後來李俊獲悉,拿到他所繳罰款的軍方單位給警方審訊人員發了10萬元獎金,還請他們到軍隊靶場用重機槍打靶,喝特供軍官的茅台酒。

獲釋後的李俊生意蕭條。但沒過幾個月,有人匿名警告他,他可能很快會被再次被捕。在妻子的幫助下,李俊在2010年10月設法從內地另一城市逃到香港。剛一抵達香港,他就得知,妻子及31名家族成員和公司員工在他出逃後立即遭到逮捕。

因為協助他出逃,他的前妻被判處一年徒刑。中共當局沒收了他幾乎所有財產。現在李俊幾乎身無分文,要依靠國際人權組織的接濟。

李俊說:「我的案子是對世人的一個警告,可以讓人們明白,假如薄熙來掌權會發生甚麼。」

聯絡本文作者請發郵件到:zhangmingjian001@gmail.com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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