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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壹傳媒併購案引風潮 反財團壟斷媒體及叩頭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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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壹傳媒併購案風潮擴大,抗議中(共)國因素侵蝕台灣民主聲浪愈來愈高,14日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重返公平會前,要求承諾讓審查過程公開透明,並高喊「政府莫假死,嚴審併購案」口號,表達對政府不作為的不滿。

13日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八位中研院士聯署反財團壟斷媒體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成員及學者等上午聚集在公平會前,學生現場演出行動劇表達台灣媒體受到資本壟斷及中共因素的影響,逐漸失去社會公器的資格。他們指控政府從公平會到行政院對壹傳媒併購案的嚴重後果默不作聲。

台灣民眾紛紛抗議中(共)國因素侵蝕台灣,13日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等八位中研院士加入學術界千人大連署運動,以及台灣國內多位傳播教師預計在12月第3周,舉辦《123傳播自由周: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聯合課程。

旺中總裁蔡衍明經營媒體已引發上萬民眾走上街頭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召集人林飛帆。(攝影:陳柏州/大紀元)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表示,台灣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大張旗鼓,讓大家意識到中國(共)因素的存在。他呼籲台灣公民社會要團結起來,抵抗中(共)國對台灣核心價值的入侵。

台灣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收購台灣中國時報後,被外界評論認為,蔡衍明給外界認為其奉行「叩頭中共」的做法,在很多問題上給讀者感到是替中共發聲,引起台灣社會強烈不滿。蔡衍明經營旺中媒體集團這幾年來遭到高度質疑,並已引發上萬民眾走上街頭。

蔡衍明雖自稱以私人資金在2008年入主三中(中視、中天和中時)集團,但其集團利益的中國來源背景,引發一些報導和評論,質疑蔡衍明的資金來源及購買動機與中國利益有關。

蔡衍明無法容忍,於是寄出存證信函, 要求這七位學者和記者一周內道歉,並且揚言提告毀損旺旺集團名譽。雖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蔡衍明終未正式提告。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召集人林飛帆表示,台灣公平會已違反11月29日公聽會所做的承諾,至今都未做到審查過程中資訊應公開透明。而12日公平會新發布的公文,更明確地將言論集中度視為市場競爭的附庸,不願正視「資本壟斷媒體」、「中國(共)因素干預新聞自由」等問題,對台灣民主社會的戕害。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14日在公平會門口舉行「重返公平會承諾要兌現」記者會,來自香港的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梁文韜到場聲援。(攝影:陳柏州/大紀元)

成大政治系教授梁文韜認為,沒有媒體自由,就沒有公民社會。他呼籲政府不要再跟財團掛勾,絕不可讓中(共)國因素干預新聞自由。

導演王小棣表示,家裡的東西被偷的話,你一定會出面,她感覺台灣的媒體專業與新聞自主快要被偷走了,希望大家一起站出來捍衛。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14日在公平會門口舉行「重返公平會承諾要兌現」記者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翁國彥到場聲援。(攝影:陳柏州/大紀元)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翁國彥律師表示,公平會至今都不願承諾召開聽證會,且不將言論集中度納入考慮,他要求公平會應兌現承諾,誠實公開所有審查資料。

台灣「壹傳媒併購案」五買家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是自2008年中國時報集團賣給蔡衍明之後,台灣媒體界另一宗大型的媒體併購案。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將台灣壹傳媒出售給買方包含五大股東,除了旺旺蔡家、中信辜家和台塑王家外,第四方買家為龍巖董事長李世聰、第五方買家為台灣產險董事長李泰宏。其中,台塑、中信和旺旺個個在中國早有龐大投資或積極搶進中國,有的主要獲利更是來自中國,壹傳媒交易案幕後的中國潛勢力昭然若揭。至於龍巖及台產,目前並未發現有轉投資中國情形。

學者評論:壹傳媒併購案均早已嚴重超過紅線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是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下之獨立機關,負責監理商業交易行為(即反托拉斯)之主管機關。

台大教授張錦華表示,公平交易法的立法宗旨為「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第一條)NCC組織法第一條揭之職責與審查基準是「保障言論自由」、「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確保通訊傳播市場有效競爭」、「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

張錦華強調,由於壹傳媒新任併購者嚴重之「不」適格性,以及此併購案涉及媒體過度集中,減損言論多元程度,以及高度「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公平會及NCC 實均應駁回此交易案。而且如果對照美、英、韓等國對跨媒體併購的規範標準,壹傳媒併購案均早已嚴重超過紅線。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14日表示,迄今尚未收到任何事業提出有關壹傳媒結合申報,如果結合申報義務人沒有提出結合申報,或提出結合申報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通過,壹傳媒交易案相關事業依法不得逕行結合,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公平會可要求歇業、停業或回復原來狀況。(攝影:陳柏州/大紀元)

台灣政府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迄今尚未收到任何事業提出有關壹傳媒結合申報,如果結合申報義務人沒有提出結合申報,或提出結合申報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通過,壹傳媒交易案相關事業依法不得逕行結合,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公平會可要求歇業、停業或回復原來狀況。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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