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江蘇嫌犯遭刑供身亡 家屬得178萬被噤聲

【大紀元2012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綜合報導)江蘇響水縣疑犯戴某2011年6月21日遭公安局刑訊逼供死亡,死者家屬得到178萬元的賠款後,承諾放棄屍檢,要求立即火化死者屍體。2012年2月3日,江蘇省東台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江蘇響水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進兵。陳進兵當庭稱,檢察院在審查過程中,對他進行了刑訊逼供。

據大陸媒體近日報導,2011年6月21日,一個涉嫌盜竊的疑犯戴某在江蘇響水縣公安局裡遭刑訊逼供而死亡,死者家屬得到公安局178萬元的賠款後,放棄了屍檢要求。死者屍體被警方草草火化。

江蘇鹽城市檢察院後來接到了舉報,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陳進兵和兩個涉事民警因此被抓。

2012年2月3日,江蘇省鹽城市東台市法院對疑犯戴某遭刑訊逼供死亡案開庭審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是響水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進兵。

據瞭解,兩名涉事民警此前已被判刑,分別是1年和2年有期徒刑。

出178萬要求家屬噤聲

公訴人稱,2011年6月21日10時,鹽城市響水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城東派出所原所長陳進兵,簽字同意兩名民警將涉嫌盜竊罪的戴某從響水鎮派出所帶到看守所進行「特訊」。當晚,戴某遭到兩名民警和一名聯防隊員「懸掛、腳踢、毆打」等刑訊逼供,身體出現異常,被送往響水縣人民醫院後,當晚不治身亡。

響水縣公安局安排刑警大隊法醫對死者進行屍檢發現,死者四肢、手腕有傷,下肢大腿處有皮下出血狀況,法醫認為是鈍器外力所致。

隨後,陳進兵等人和死者妻子陳某等家屬協商。死者妻子陳某索賠200萬元,警方答應儘量籌款,並起草了一份承諾書,承諾書以死者親屬的名義,承諾不要求屍檢,要求立即火化屍體。

火化當天,死者妻子陳某收下警方178萬元賠款後,在承諾書上簽了字。

公訴人還稱,火化那天,陳進兵曾幾次接到有關領導的命令:「不准火化屍體。」陳進兵仍然違命讓城東派出所教導員出示火化證明,火化了戴某的屍體,將刑訊逼供案的證據銷毀。

涉案公安局長稱也遭到檢察機關的刑訊逼供

在法庭上,被告人陳進兵當庭否認了鹽城市檢察院公訴書中的大部份陳述,陳進兵稱自己並不清楚此案細節:「不清楚戴某具體在甚麼時間死亡」,「從未與死者家屬商談」,「沒有起草過死者家屬承諾書」。

陳進兵說,他此前所有的供認都不是他的本意。他曾遭到檢察機關的刑訊逼供,不得已才寫下那些供認。

陳進兵稱,他曾被用椅子毆打雙腿,弄傷大拇指,並長期得不到休息。此外,陳進兵還稱,他還遭到誘供,有檢察官對其表示,只要他乖乖配合,就不會出大事。

被告人可能是「替罪羊」

陳進兵的辯護律師認為,疑犯戴某死後,響水縣公安局2011年6月22日凌晨召開了會議,陳進兵的行為是會議決定的,責任不應由其一人承擔。

陳進兵的姐夫表示,陳進兵很可能是「替罪羊」。

案件疑點

專業人士認為,對陳進兵的指控有幾個疑點:

響水縣警方表示,178萬元賠款是由縣公安局和城東派出所共同籌集,但未能說明從何處籌集這筆錢款。

刑訊逼供致人死亡,應作為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響水縣公安局為甚麼能與死者家屬協商,不進行屍檢就火化屍體?這是此案大的疑點。

(責任編輯:謝東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