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條例出台 刪警察問責立法倒退

人氣 9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中共國務院近日宣佈《拘留所條例》已經正式通過。新條例對比徵求意見稿作了大的改動,對警察的問責條款等被刪除,當事人被拘留後12個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時限也被取消,有律師認為這是「立法的倒退」,是從法律角度縱容警察違法的惡法。新條例遭致眾多大陸民眾的抨擊。

2月15日,中共國務院審議通過《拘留所條例》,並將於4月1日起施行。

2009年出台的《拘留所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被拘留人非正常死亡,檢察院應立即檢驗,鑑定死亡原因;拘留所警察侮辱、虐待被拘留人,將被依法處分,構成犯罪將被追責。而在正式公佈的《條例》中,這兩部份條款被刪除。

另外,當事人被拘留後12個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時限也被取消了。

近年,中國發生多起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內異常死亡的案例,如雲南晉寧縣看守所李喬明「躲貓貓死」、河北王亞輝「喝開水死」、江西九江看守所李文彥「做噩夢」死等。就在昨日,中國媒體報導,廣東台山公安局宣佈一名嫌犯在看守所內做俯臥撐後猝死。每一起事件之後,公眾都會發起關於看守所酷刑和質疑中國警方是否虐待被關押者的討論。

「立法的倒退」

北京市佳法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蘭志學先生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是立法的倒退。」

「在被拘留的時期,完全有可能存在對當事人的迫害。在《拘留所條例》中,在立法上,一定要加強對執法人員違法的監督力度;與當事人有明顯的利害的條例,應突出和加強,但是在新的條例中看不到。」

「對警察的追責條款即使在《拘留所條例》中,也不一定嚴格執行,何況現在連追責條款都沒有。」

蘭志學律師明確表示:「我對《拘留所條例》持否定的態度。我希望相關的立法人員出來給民眾做一個解釋,我想他會成為眾矢之的,會有更多譴責的聲音。」

新條例遭眾多民眾抨擊

大陸新浪微博3月2日發佈關於《拘留所條例》消息後,不到十二小時的時間,就收到近九百條評論,其中超過90%對新條例進行了抨擊。

民眾「@dodo夢遊記」說:「明目張膽的來吧,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虐待你了!此條一刪除,那黃泉路上必又多了不少枉死的冤魂野鬼!」

「@睡在歷史上的田方」說:「收拘被拘留人後12小時內通知親屬的時限也被取消。這是法治的倒退,是恥辱。」

「@IssacBella」表示:「近期陸續看了一些擴大警察權力、免除警察責任、增強警察武裝的瑣碎消息,慢慢聯繫起來,好像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似的。」

具名「中國刑事辯護律師」的民眾說:「近年來出現的『躲貓貓死』、『睡姿不對死』、『鞋帶上吊死』、『俯臥撐死』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被拘留人員非正常死亡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本次條例卻有意迴避,用意不明,實為不智之舉。」

中共警察違法行為大量曝光

近幾年,許多當事人在被拘留期間遭受虐待的真相被披露,在拘留所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也不時傳出,中共警察違法行為大量曝光。

有知情人士近日告訴記者,2011年11月13日,黑龍江雙城市法輪功學員姜小燕無辜被警察綁架到雙城市拘留所,11月24日,姜小燕被轉移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遭受刑訊逼供,六天的時間內,被施加「上大掛」酷刑五次。

由於酷刑摧殘,姜小燕目前出現重度貧血,出現生命危險。今年2月20日,律師去會見姜小燕時,會談才進行十幾分鐘,姜小燕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說著說著就昏迷了過去。

大陸媒體報導,2010年3月27日,湖北省公安縣55歲的薛宏福因盜竊自行車被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於當日關押至拘留所,4月7日清晨,同拘室人員發現薛宏福栽倒在水池內死亡。後來,官方調查認為薛宏福屬自殺死亡。

2009年1月29日至2月8日,雲南玉溪犯罪嫌疑人李蕎明因涉嫌盜伐林木被關押於看守所,遭同室案犯虐待和毆打,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警察稱其與獄友玩「躲貓貓」遊戲時死亡。

(責任編輯:李熙)

相關新聞
失蹤合法化  人權觀察憂陸人權
加人權組織:哈珀訪華 關注人權是重點
2011年是西藏人權記錄最壞的一年
布林肯訪華期間 上海市民在和平飯店打卡被抓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