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入獄仍要待遇 媒體:要配二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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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日前,媒體披露了湖南長沙監獄一名服刑的貪官向警察打報告,稱自己是一名副廳級幹部,欲申請享受與此級別對應的營養餐。中共貪官入獄後,仍享受「高官」待遇,有陳良宇的事例為先。媒體披露長沙監獄貪官的要求後,引起廣泛關注,服刑貪官被指「病」得不輕,質疑他們如果提出住套間,要求配「二奶」也要滿足?

長沙監獄原副廳級官員要對應待遇

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原市委組織部長劉清江、原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省體育局原局長傅國良、永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周永亮……這些曾經引起全國轟動的貪腐案件的當事人,均關押在湖南省長沙監獄。

長沙監獄是大陸首家試點集中關押職務犯的監獄,目前關押職務犯140餘人,其中曾任處級以上職務的超過70%。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探訪了長沙監獄,看看這些職務犯是如何改造的。據監獄管理方反映,湖南長沙麓峰監區服刑的貪官王某剛入獄不久就向警察打報告,稱自己是一名副廳級幹部,申請享受與此級別對應的營養餐。

監獄有關負責人說,「很多職務犯初入獄,仍帶有強烈的官員身份意識。」一些服刑人員因曾經是上下級關係,到監獄後,「領導」還在指使「下級」幹這幹那,如要求交換床位等。

身份意識強 消極改造「病」得不輕

上述消息經媒體報導,立即成為各大新聞網站、論壇關注的焦點。

14日,《浙江日報》的報導「貪官入獄仍要待遇『病』得不輕」對此質疑:監獄是接受懲罰和教育改造的地方,一個貪官竟然沒有悔改之意,反而要求享受級別待遇,實在不是正常人所能想像的。試問,假如今天滿足其營養餐,明天要求住套間,後天要求配「二奶」,是不是也要滿足?

長沙監獄的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服刑的貪官強烈的官員身份意識也導致了他們消極改造,牴觸情緒很大。

民眾跟貼表示,貪官無恥無知加愚蠢。也不知這些當官的是怎樣爬上官位的,當官的腐敗到了監獄還要腐敗,真是沒救了。

一位廣西民眾說,要求加餐的貪官應該給其加刑,不思悔過!

一位天津民眾表示:長期等級嚴格的豪華工作餐「制度」,造就貪官們飯來張口,口口必香的上乘飲食習慣。一旦失去,非十年八年豈能適應那粗茶淡飯?

廣東省一位民眾調侃:還可適當給些茅台。

「高官監獄」的特權

前政治局委員、上海前市委書記陳良宇因涉貪腐,2008年4月被判刑18年。他被關押在有「高官監獄」之稱的秦城監獄。他的獄中生活被曝光,有媒體披露,陳在北京秦城監獄住約200平方呎的囚室,配有坐廁和洗衣機,每日伙食費標準近200元人民幣,一日四餐(包括晚上九點半的消夜)。他在獄中不穿囚服,而穿西裝。

陳良宇囚室房門鐵皮包木,牆壁與床都經特殊處理防自殺;囚室有三道崗哨,並有一個分隊獄警負責貼身看守他;除了沒有自由,陳可以看報紙,看內容受限制的電視,還可讀書寫作,寫材料。

報導稱,服刑中的陳良宇曾向當局提出,要用個人的錢改善伙食,並列出所需食品餐單,其中有紅酒、桃仁等等,但遭獄方拒絕。在獄中,陳不穿囚服,多數時間穿西裝,但不打領帶。陳每日上午9時至10時放風,他或者打太極拳,或者散步,但走到哪裡都會有兩名獄警跟隨。而陳的家人每月探監一次,給他帶生活用品及書籍。

陳良宇辯護律師高子程證實,有關情況大致屬實。又稱他與陳的家屬探監,見陳精神比以前好很多。

不少民眾對此議論說:在裡面還享高級幹部待遇,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知道了,一定要申請來大陸。「他比阿扁待遇好多了,阿扁知道了非氣死不可。」也有民眾諷刺說:「窮百姓想入獄,要通過甚麼渠道呢?」

(責任編輯:江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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