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張俊國、徐麗艷給紀委書記賀國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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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2日訊】賀書記:你好!

今看到了你在最近出席在濟南召開的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座談會並講話強調著力查處十個方面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的頭一條:一、要嚴查肅查處徵地拆遷中的腐敗問題……。不知是否真的。下面的問題不知你管不管。

今得知江蘇南通港閘區法院同日同案下了2份互相矛盾不予受理的裁決書,並談了先審刑事後審民事的談話通知,把一個案件分成幾十個來審,這樣刑事附帶民事減輕了被告刑事的罪行,保護了這起黑社會團伙的幕後老大,保護了黑社會的資金供給者及領導者,政法委正在製造這起冤假錯案。經過如下:

2011年元月3日凌晨2點非法暴力強拆了我公司,請看視頻 http://v.ku6.com/u/11795052「南通,不再是投資熱土」

元月6日江蘇南通港閘區公安局立案為毀壞財物罪的刑事案。公安機關15個月刑偵結果:
1. 打砸搶式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80多名)確定為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刑事案;
2. 80多名犯罪團伙,案卷中只有13人筆錄;
3. 打傷人員鑑定結果輕微傷與醫院結論不同;
4. 被罪犯摧毀的財物無法評估,只評估4,260元損失。

就這樣移交到檢察院,檢察院以4,260元訴到法院,南通市港閘區法院2012年4月6日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庭,由於被告不認罪沒有判決。

當受害人4月10日得知已開庭後,要求刑事附帶民事立案時增加原告、被告、調取資料受阻。法院並在同日同案作出相互矛盾的裁決。

江蘇南通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法人:張俊國
負責人:徐麗艷
2012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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