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凶殺案聽證繼續 林姝說被告案發當夜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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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澳洲悉尼報導)悉尼林家兇殺案法庭拘審聆訊進入第三天。撿控方對嫌疑犯謝連斌之妻林姝連連發問,特別向林姝核對事發當晚她丈夫謝連斌夜間及第二天一早的動向。檢察官認為林姝的回答要麼是記憶突然出現奇蹟,要麼就是在說謊。

8月22日,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對林家兇殺案嫌疑犯的拘審聆訊進入第三天。作為最關鍵的證人,嫌疑犯謝連斌之妻林姝在繼昨天的作證後,再次在庭上作證。

檢察官特德斯奇在聽證期間問了林姝三個關鍵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求林姝證實在兇殺案發生的當晚,她是甚麼時候上床睡覺的,她是否在半夜醒來,是否發現她的 丈夫不在床上,他是否離開家。林姝說不記得確切睡覺的時間,通常應該是2點左右。她表示不記得是否在半夜醒來,但她記得很清楚,那天晚上她丈夫謝連斌在家:她告訴法庭:「就我所知,他是在家。」

林姝在法庭上說,據她的記憶,林家五口被殺的當晚,謝連斌在家。特德斯奇指出她,「你今天的證詞與在 2009年7月20日給予警方的證詞,在2010年3月22日給滅罪局的證詞都不同,那時你說你記不得了,為甚麼你現在的記憶反而比以前好?」並問她,你是否因為這個問題很重要,才這麼說?」林姝表示,當時警方辦案人員對她的態度很不好,使她很不高興回答。

特德斯奇對林姝提問道,2010年5月7日,謝連斌在家用剪刀剪碎兩個鞋盒子,並將碎片放進一個淡色的盛了水的桶裡,之後將桶拿到廁所將桶裡的碎紙倒進廁所並衝下去。林姝承認看到丈夫拿一個桶,也看到他去廁所並聽到沖水的聲音,但表示不知道他剪碎鞋盒,並將碎片倒進廁所。

特德斯奇接著問林姝,「你在5月6日去紐省滅罪局(NSW Crime Commission)作證,當時警方告訴你,他們在調查你丈夫穿的運動鞋。然而,就在第二天,秘密攝像機便攝錄到了謝連斌銷毀鞋盒的錄像。是你告訴你丈夫有關警方與你談話的內容嗎?」林姝否定說:「這是不真實的。」

特德斯奇要求林姝提供證詞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謝連斌在7月18日早上(即發現謀殺案當天的早上)做了一些甚麼。他提醒林姝,她曾對警方說,7月18日早 上,她們一家計劃去麥當勞吃早餐,她找謝連斌,在後院沒看到他,之後發現他在車庫。特德斯奇要求林姝作證,當時林姝看到謝在車庫做甚麼,林姝說:「在換鞋 子,」特德斯奇指出她,謝連斌當時在車庫清潔地面。他要求林姝回答,謝在早上清潔車庫地面是否不同於他通常的習慣。林姝回答說「不是」。

特德斯奇在取證期間表示林姝沒有講真話,他因此不得不用林姝以前兩次的證詞做交叉驗證。他認為林姝要麼就是記憶突然出現奇蹟,變得比以前好,要麼就是在說謊。

謝連斌的辯護律師,格雷厄姆‧特恩布爾曾告訴法官安德魯斯,謝連斌沒有殺人動機。因為他與林暋家關係很好,他家的孩子是自己孩子的最好朋友。

謝連斌在警方的監護下與翻譯一起坐在被告席上。

聽證聆訊將在明天繼續進行。

案件回顧
2009年7月18日,悉尼北區艾平(Epping)書報店45歲的店主林暋和他的妻子、兩個分別為12歲和9歲的兒子,以及妻妹被發現被鈍器猛擊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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