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支柱:遺產稅輿論再現國民病態心理

楊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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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04日訊】別以為你有多少財產留給子孫,絕大部份人留給子孫的資產負債表將是負數

政府正在起草遺產稅法,招來罵聲一片。其實,這表明政府認為公民個人的財產是可以查清的,否則無法確定應納稅額。何以能查清所有人的財產,卻不能查清官員的財產?莫非官員不是人?如果官員是人,那麼反對遺產稅的人就很可笑,真是皇上不急太監急!須知官員比百姓錢多,而且更怕被政府查清。

那麼多人對80萬元起征點的傳聞非常在意,你有多少遺產?1980年代城鄉人口比例是城二農八,農民有幾個遺產能到80萬元的?小城市和鄉鎮那些下崗工人的破房子又有多少人的能值80萬元?只要起征點能隨通貨膨脹比例上調,今後50年內這個起征點都只嫌高不嫌低!

別因為自己有一套現在能賣100萬的房產就覺得自己有很多遺產留給自己的後代!大多數現在擁有100萬元房產的絕大部份70後、80後,他(她)的遺產將是個負數!那些房子幾十年后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壽命都快到期了;而且因為1991年以後持續的低生育率和超低生育率,房屋需求超級疲軟。現在礦產資源挖光了的那些礦區城鎮房產,價格比附近農村還低,也比建築成本低得多!甚至有幾千塊錢一套的。由於年輕勞動力短缺,老年人需要的各種服務的價格將暴漲,那點退休金根本入不敷出。能夠「以房養老」也是你的幸運,大部份老人把房賣了也還是不夠養老,哪有甚麼遺產?

其實老人的資產不及養老費用原本是人類社會的常態,否則何以有養老育幼之說?只是由於長期的計劃生育和超低生育率,這種負遺產狀況在二三十年後的中國會特別嚴重。目前中國這種城市老人普遍有大額遺產的富有狀況是高人口增長率到低人口增長率的過渡時期養老、育幼負擔雙低的產物,並且因為社會養老剛剛建立尚未惠及農村老人而大大強化。即使沒有計劃生育,這種狀況是也不可持續的。把目前這種城市老人的財產狀況當常態,認為坐享巨額遺產而不必納稅是天經地義的,是一種計生也是寄生思想。這種計生思想使得我們盼望自己的兄弟姐妹死掉並且不願意生第二個孩子,導致社會養老更早破產。

中國政府見錢眼開,中國人也見錢眼開。生孩子要批准,土葬了挖出來焚屍,但是抗議的聲音並不大。祖墳可以扒掉你的,子孫可以斷掉你的,遺產稅算個甚麼?就算你死了真的還有不少遺產,誰來繼承?以北京、上海0.7的生育率,連續兩代就一大半人(51%)後繼無人了。對於那些「失獨」且無孫子女、外孫子女的,遺產都歸「國家」所有了,相當於無起征點,100%的稅率,不比遺產稅厲害啊?中國大陸繼承法的繼承人範圍遠比台灣繼承法要窄,旁系只有兄弟姐妹一項,還是第二順序,且兄弟姐妹如果先死了侄子、外甥不能代位繼承,因為代位繼承人被限定為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不想留給「國家」,生前送人?贈與稅的稅率可比遺贈稅稅率還高,除非你送給前計生委副主任趙白鴿負責的紅十字會等官方「慈善機構」。

理論上我同意開徵遺產稅,用於孤兒、精神病人子女、服刑人員子女等困難兒童的救助。救助這些可憐的孩子並非僅僅是一種慈善,而且可以大大減少將來的犯罪率,對遺產稅納稅人自己的子孫有利。一方面法律應該鼓勵自力更生而非依賴遺產生活,另一方面法律應當鼓勵投資而非浪費;所以遺產稅可以有,起征點不宜過高,宜采累進稅率;但稅率應當比消費稅、贈與稅低。不過在現今中國增加任何稅種、稅率我都反對,當然包括開徵遺產稅;因為我不知道稅是怎麼用的,我也不知道是誰在代表我通過稅法、他(她)為甚麼有資格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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