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被曝「靠山石」 訴狀列四個「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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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報導)6月9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稱其罪行「特別」嚴重,起訴書中提及四個「特別」。劉志軍被曝長期在家燒香拜佛,還在辦公室裡佈置了「靠山石」,其被江澤民「賞識」而在中共官場一路橫行的背景再受關注。

起訴書中提及四個「特別」 被控非法收受財物數千萬

《新京報》報導稱,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6月8日證實劉志軍案件將於明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

2013年4月10日,劉志軍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劉志軍四個特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京華時報》報導,劉志軍目前的辯護人是刑辯律師錢列陽,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在錢列陽之前,劉志軍及家屬曾經和高子程及戚曉紅兩名律師聯繫,希望由他們做辯護。但劉志軍後來放棄了委託。

對於解除委託的原因,高子程表示:「他讓我保他不死,這個我保證不了。」

劉志軍被控非法收受財物數千萬

據媒體報導,劉志軍涉嫌收受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等10人賄賂共計1482萬元;收受他人所送價值1334萬餘元的貴重物品。

同時,劉志軍還濫用職權為民營企業主丁書苗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從1997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獲取鐵路車皮計劃等方式,為丁書苗提供幫助,造成34億元損失。丁書苗及其子從中非法獲利30億余元。

而丁書苗在劉志軍的指使下,先後花費4千多萬元,運作「打撈」落馬的原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

為了回報和討好劉志軍,丁書苗不僅拿金錢為劉志軍開路,而且滿足劉志軍的權欲和色慾。她為劉志軍提供多位年輕女子與其發生關係,其中包括由她投資拍攝的新版《紅樓夢》多位女演員。

《新京報》報導稱,劉志軍為求「平安」,他長期在家燒香拜佛,還在辦公室裡佈置了「靠山石」。一些項目的開工竣工,劉志軍都會請「大師」選擇黃道吉日。

劉志軍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手提拔

劉志軍是江派核心圈人物,是由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手提拔,於2003年被任命為鐵道部長。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鞍前馬後精心侍候拍馬屁,因得到江澤民的「賞識」而在官場一路橫行。

劉志軍在鐵道部已有20年之久,任鐵道部長也長達8年的時間,此前有數次傳出其出事將被繩之以法的消息,但在江澤民、周永康的庇護下都逃過了。其中包括2008年4月28日凌晨山東境內發生火車相撞,造成72人死亡,400多人受傷;其胞弟劉志祥——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買凶殺人及貪污被判死刑等。

劉志軍在鐵道部部長任上,還將幾萬億元的鐵路建設基金當作自己的小金庫,將關係國計民生的鐵路工程作為巴結權貴、陞官晉爵的橋樑,更與一些奸商內外勾結,套取幾十億元的民脂民膏,使一些鐵路工程淪為豆腐渣。直接導致7.23溫州動車慘案的發生。

2011年2月12日,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2011年2月25日,被免去其鐵道部部長職務;2012年5月,劉志軍被開除中共黨籍,並移送司法。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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