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傑案轟動中國 法院成公敵「當局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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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中國長沙中院因曾成傑案接連露破綻,被律師界認為違法,成為輿論焦點、喊打的對象,極其狼狽,事件震動整個中國社會。

湖南高院昨晚出面對此案進行解釋,稱長沙中院沒有通知家屬是因為案卷中沒有曾成傑家人的聯繫方式,死刑執行後當日將執行通知書以郵寄送達云云,高院說詞再度引起人們不滿與憤怒。

司法界專業人士認為是愚弄公眾和媒體, 湖南高院將成為眾矢之的。甚至法學教授總結認為法院在曾成傑案中,反而變成罪犯,成了全國人民一致憤怒聲討的對象。

7月14日晚,喉舌推出新華網記者專訪——「湖南高院新聞發言人詳解曾成傑集資詐騙案」,其中談到關於死刑執行的公告問題,該發言人稱湖南省長沙中院於執行當日將曾成傑的死刑執行佈告貼於公告欄內。

並稱「因為案卷材料中沒有曾成傑的二女兒、兒子的聯繫方式,故當日執行後法院將執行通知書郵寄送達曾成傑的女婿(大女兒丈夫),並通知其於一週之內領取曾成傑的骨灰。」該發言人承認曾被執行死刑前留下的遺書、給其兒子的信等遺物,並稱將儘快交付家屬。

杭州師範大學教授、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范忠信公開怒罵:「高院也無恥」,他說:「昨天聽長沙中院『死無對證』地宣稱曾成傑死前沒有申請會見親屬,今天又聽湖南高院宣稱『沒有曾成傑子女的電話所以無法通知』。真是無恥大比拚呀!這樣的法院決定公民生死,只能用一個詞形容——『草菅人命』!學者電話商量辦憲政學術沙龍馬上被責令取消,不是分分鐘就知道我們電話了嗎?」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宏謨治世」也駁斥道:「一個案子,審了幾年,判了數次,居然沒有案犯家屬的聯絡方式。《唐律》都有規定,結案後要對案犯和家屬當面宣告罪名及刑罰。」 新浪的「獨立檢察官2011」也不客氣表示,湖南高院再如此愚弄公眾和媒體或將成為眾矢之的。

比較有意思的是發出這篇新聞稿子的喉舌媒體,其官方微博「新華視點」對此進行聲稱:在通信手段如此發達,聯繫方式如此多元的今天,因案卷沒有聯繫方式就作罷,恐不能成為法院未盡告知義務的理由。退一步講,曾的妻子和長女因涉案被捕,難道他們也聯繫不上?

而中共二大喉舌人民網微博也在13日晚發聲指責湖南法院說,面對質疑,倉促應對,又如何讓公眾口服心服?並稱敷衍塞責只會越描越黑,並說司法機關拿出直面問題的勇氣。

范忠信教授認為現在法院與罪犯換位,他分析,曾成傑案,本來曾是罪犯、法院是懲罪者。但是,現在,中院、高院、最高院,竟然成了全國人民一致憤怒聲討的對象,好像與曾成傑換了位置似的。這是為甚麼呀?違法的司法,踐踏正義,就會成為人民公敵!當然我仍認為曾成傑罪當重懲,更為法院惋惜。司法人命關天呀,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他還認為中國的法院,分為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最高法院。可是,在一系列令國人痛苦和恐怖的司法案件中,國人不幸看到,這不僅僅是審判的級別,也是無恥的級別:基層無恥,中級無恥,高級無恥,最高無恥!

曾成傑案,很多著名學者認為其中有很大問題,甚至是被當局謀殺。大陸著名學者吳稼祥認為曾成傑是被合法謀殺的。

著名雜文家、時評家鄢烈山則表示,現在看來連合法謀殺的程序也可疑,應當說,曾成傑是被司法機關謀殺的。湖南理工學院教授「和平堂主」認為,不殺此人,很多官員難逃干係,個人財產難被吞吃。

甚至有民眾「谷谷之存在」懷疑說:「會不會曾成傑是行刑前就已經死了,不然真不懂法院會這樣辦事的,事後又漏洞百出的辯解,可疑!」

而哈爾濱工業大學教授「松江尋夢」認為,曾成傑被處死一案涉及基本法律公義問題:1)就是詐騙罪成,亦不能隨便處死!對罪大惡極的高官則以死緩保護,對小民生命視如草芥!這是法律前官民不平 等。2)未立案己充公資產,表示未審先判,其後怎會有公平審訊?3)行刑前不給家人與犯人會面,表示執法者毫無半點人道精神和文明!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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