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澳洲紐省工黨兩議員將面臨貪腐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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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菲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紐省廉政公署(ICAC)的調查報告昨日正式出爐,認定紐省前立法委員會委員奧貝德(Eddie Obeid)和前能源廳長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的貪腐行為屬實。目前對起訴此二人的輿論壓力也在上升。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這項調查堪稱紐省史上最大一宗貪腐案件調查,歷時6個月,有數百位證人參與。廉政公署已將案件提交給公共檢控專員(DPP)處理。

奧貝德的兒子摩斯(Moses)、商人鄧肯(Travers Duncan)、麥圭根(John McGuigan)、金霍恩(John Kinghorn)、普爾(Richard Poole)和阿特金森(John Atkinson)的貪腐案件也被提交給了公共檢控專員。

前廉政公署專員克利普斯(Jerrold Cripps)表示,必須對此案涉案人提出刑事指控,以顯示對貪腐的調查是有目的的,並證明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克利普斯認為在這場調查中揭露出來的腐敗行徑其嚴重程度令人難以置信,他說:「我想社區的多數民眾會認為下一步會採取的行動就是對他們提出指控。」

在擔任廉政公署專員期間,克利普斯監督了數宗大型貪腐案件的調查,其中包括對於澳洲最大的鐵路服務公司——紐省鐵路公司的調查。克利普斯表示讓他感到失望的是,在他將關於紐省鐵路公司的調查報告提交給公共檢控專員之後,其並沒有對此採取行動。

律師協會主席多伯森(John Dobson)表示,公共檢控專員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決定是否可對奧貝德和麥克唐納提出指控。

紐省犯罪委員會和澳洲稅務局在討論追回案件中被貪腐資金的可能。廉政公署專員依普(David Ipp)表明可能會通過沒收資產的方式。

公共檢控專員對於沒收資產的權力有限,但根據犯罪資產回收法案,紐省犯罪委員會可向最高法庭提出申請發放一份資產回收令,「即使涉案人尚未被指控或尚未因任何刑事罪行被定罪」。

麥克唐納在2008年位於潘尼山(Mt Penny)的煤礦開採執照競標過程中造假,該煤礦為奧貝德家族所有。這使得奧貝德家族獲利3000萬澳元,未來獲利前景至少7000萬澳元。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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