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薄熙來咆哮公堂 結局與江青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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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4日訊】9月22日,中共濟南法院對薄熙來進行了宣判,薄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香港《明報》援引一名在庭上旁聽的消息人士稱,薄熙來在聽聞判決後突然雙手緊握、顫抖,勃然大怒,並當庭咆哮說:「判決不公!嚴重不實!既不公開,也不公正!」隨即,他被法警戴上手銬,強行押解離開法庭。消息人士還稱,薄在被強行帶走之際,很明顯還想繼續說些甚麼,但因受阻而沒有表達出來,其也未能當庭提出上訴。

文革後迄今,中共政治局委員咆哮公堂的除了薄熙來外,還有一個人,即江青。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所謂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10名主犯進行了公開審判。江青數度抗辯,幾次咆哮法庭,稱「我是毛主席的一條狗,他要我咬誰就咬誰」,表示自己的「反革命」罪行是代表毛的,是按照毛的指示辦的。在法庭宣判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時,江青開始哭鬧,並高喊口號,也因此被強行押出法庭。

從江青和薄熙來的咆哮公堂看,二人對於審判與判決結果都是很不滿意的。江青不滿是因為自己的罪行都是聽從毛的指示犯下的,中共高層為維護毛與中共的形象,而將全部罪名安在自己身上,明顯不公。

薄熙來的不滿也是異曲同工。在薄熙來看來,政治罪名以經濟罪名入刑,而且判的如此之重,這是一不公。薄與中共高層都知曉,薄熙來最大的罪行是密謀推翻習近平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背後都有中共更高層的參與,獨獨薄被審,這是二不公。既然薄與中共現高層幕後達成了交易,薄演好自己的角色,維護中共政權,薄認為理所應當獲得回報,但事實卻相反,這是三不公。正是這些「不公」導致了薄熙來的咆哮公堂。

從某個方面而言,江青和薄熙來所表達的審判「不公」的確是事實,因為躲在他們背後的人至今未受到審判,究其原因就是中共保黨的需要。四十多年前的文革給中華民族帶來的災難無以倫比,清算髮動文革的毛就等於要清算中共,中共無法繼續維繫政權。四十多年後,將薄熙來駭人聽聞的罪行公諸於眾,同樣將使本已處於風雨飄搖中的中共立即崩塌。因此,將毛的根本罪惡轉嫁到林彪江青身上,以及掩蓋薄的滔天罪行,無非就是為了中共可以苟延殘喘。不過,從另一方面看,以二人所犯下的具體罪行而言,判決結果還是輕了些,至少薄熙來死一百回都不嫌多。

與江青當年「不得上訴」、結局無法更改相比,薄熙來至少還保有了上訴的權利,可以在十日內提起上訴。從薄在庭上否認所有指控的表現以及其性格看,外界諸多分析大多都認為薄會提起上訴,因為他對這齣戲表演所收穫的結局並不滿意,他還存有鹹魚翻身的幻夢。

問題是,薄熙來上訴就能改變其被判無期徒刑的現況?唯一的一種可能就是挺薄力量重掌政權,習近平下台,而現實是甚麼呢?9月23日新華社主辦的《新華每日電訊》報在頭版刊登了兩幅政治意味頗濃的照片:右上角是習近平會見委內瑞拉總統並檢閱三軍儀仗隊,右下角是薄熙來在法庭上被戴上手銬,高高在上的習近平與淪為階下囚的薄熙來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這也無疑在告訴世人和那些挺薄者當今的局勢:即便薄熙來上訴,結局也將無任何的改變。如果不是像江青那樣在囚禁中自殺,就是終老於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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