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與人民對立 逆評夏俊峰案引網絡「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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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遼寧小販夏俊鋒25日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在網絡上猶如點燃炸藥,滔滔不絕的民憤如決堤般釋出,一掃近期網絡因嚴打瀰漫的恐懼氛圍。而中共喉舌《人民網》此時發表《人民網評:夏俊峰案,莫以同情的名義助推「暴戾」氛圍》,則更是火上澆油,令洶湧的民意在網絡上呈現公開「起義」之勢。

人民網指責民意助推「暴戾」氛圍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妻子在瀋陽擺攤,因與城管發生衝突,遭毆打凌辱,怒而刺死兩名城管,同年11 月,夏俊峰被瀋陽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提出上訴。遼寧高院在2011年5月作出裁決維持原判,並報最高法院核定。夏俊峰的律師陳有西、滕彪認為其屬於正當防衛,故意殺人罪不成立。

9月24日晚,有媒體人在網絡上曝光中宣部對此的密令,「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覆核已審結,將於9月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導一律依據法院發佈的權威信息刊播,不評論不鏈接,不渲染炒作。」

央視網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推出這則人民網評「夏俊峰案,莫以同情的名義助推『暴戾』氛圍」,稱夏俊峰刺死2名城管、重傷1人,被依法執行死刑,彰顯法律的公平公正。故意殺人者理應面對刑罰,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應給予掌聲。因同情心氾濫而寬容罪行,並以此佔據道德制高點,為暴力犯罪辯護,只能助長更多極端情緒爆發,讓更多人蒙受無妄之災。

大陸媒體中也有發出不同聲音,質疑中共司法罔顧人命斷案。《南都快評》微博推出評論說:「夏俊峰案死刑覆核歷數年而現終局,司法對人命的罔斷令人錯愕。本案偵控審過程傾向性明顯,辯方證人主動出庭卻被拒絕,一系列程序違法眾目睽睽,司法卻能熟視無睹,悲夫!城管與小販的戰爭,不可能也不應該以殺伐求解答,『可殺可不殺的不殺』,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嗚呼哀哉,伏帷尚饗!」

人民網與人民對立 被指只知助紂為虐

《人民網》的這則評論,令網絡上原本憤怒的民眾更加怒不可遏,廣東湛江的余先生忍不住罵道:「人民網狗屁不通。如果講法治,就沒有暴力革命;沒有打土豪分田地;沒有特色社會主義;當然也沒有中國共產黨領導一切;更加沒有城管對小販的驅逐和掠奪;講法治,就沒有現在的貪腐一發不可收拾;沒有連退休金都打算賴賬。人民網懂得什麼叫法治?」

余先生接著說說:「對弱者動刀子就講法治;維護家族政權,就講特色;剝奪民眾權利,就借法治之名;抵制憲政,抵制人類普世價值就借中國特色之名。」

另一位廣東人也向黨媒開火:「人民網你是個什麼東西?你知道什麼叫理性什麼叫法治什麼叫正義?你只知道指鹿為馬你只知道助紂為虐你只知道暴殄天物!你會和你那惡貫滿盈的主子一起被滾滾歷史洪流無情埋葬!」

台灣的一用戶感歎道:「看著滿屏對央視的聲討,才知民意之洶湧,一切為獨裁政權的辯護,都是助紂為虐,都是與人民為敵,都是對人類文明的潮流做螳臂擋車,記住當年為法西斯背書者的下場!」

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廣東的張先生認為,一個以暴力取得政權並用暴力維持政權者,來指責民眾同情心氾濫助長極端情緒,挺奇怪的。上海市民認為莫以寬容為名,縱容蓄意謀殺犯比如薄谷,這才是推動暴力革命呢!

還有人質問:當年賀龍兩把菜刀砍的什麼人?人家命不是命?河南鄭州的民眾表示,在官與民的對抗中,率先暴戾的是公權力,最暴戾的還是不受約束的公權力。

也有民眾反駁黨媒說:「同情心氾濫不是因為大眾主張暴力,不要轉移視線,而是法律的不公平和不透明。」

還有人表示,殺人者都罪該萬死!為什麼這麼多人同情夏呢?怎麼又不同情殺女童的兇手呢?值得執政者深思啊!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民間反唇相譏 宣稱革命開始了

民間還推出「天問」,對比官殺人、或官方工作人員殺人輕判的一些案例,來說明發聲的必要性,「貴州民警槍殺2名村民,僅獲刑8年,法院稱是防衛過當;遼寧省遼陽市城管打死人,主犯僅獲刑11年;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子,僅判刑6年;用秤砣打死瓜農的城管不判死刑;小販夏俊峰正當防衛卻處以極刑,天理何在!這個豺狼橫行的世道,還有什麼理由保持沉默?!」

有北京市民認為,下列關於秦王暴政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徭役繁重,中央集權,刑法苛嚴,賦稅繁多。助推「暴戾」?人們不再同情這可憐的國家,革命開始了!

還有廣東人嘲諷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這是誰說的?」一位江蘇律師也稱:「否定反抗壓迫的暴力行動,實際上,是否定了革命的正當性。」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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