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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廢食油交小蜜蜂 台環署擬納管

環署完成全台攤商業清查作業 發現廢食油四成多流向民間應予納管 並宣導廢食油應交由清潔隊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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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餿水油事件,環保署稽查夜市商圈621處、小型餐飲業3萬6,064家,估計廢食用油每年總產量為2萬6,340公噸,其中送交清潔隊及清除機構者約占58%,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占42%。

環保署表示,將輔導回收個體戶取得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年尚未合法的回收個體戶將直接告發處分,可處6到30萬元罰鍰。

環保署9月15日函頒「廢食用油訪查作業原則」,並於9月25日預告修正「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草案,增列「食用油」為清潔隊回收項目,並完成召開公聽研商會,預計10月底完成公告。

環保署也將下修西式速食業資本額門檻至2,500萬元,擴大列管西式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麵條或粉條類食品製造及旅館業者等,推估增加近千家業者納入,預計10月下旬預告。

高雄地檢署偵辦正義黑心油,在正義豬油中驗出重金屬鉻與雞的DNA成分,懷疑來源可能是炸過雞排的回收油。環保署廢管處指出,小蜜蜂在廢食用油回收及流向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這波訪查結果顯示夜市、小吃店、攤商每年產生的廢食用油42%交由小蜜蜂回收,環署將輔導小蜜蜂取得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今起到12月底將進行複查輔導作業,2015(民國104)年將再展開另一階段清查作業。◇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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