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款 南佛州紅燈攝像面臨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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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蔚溪邁阿密綜合報導)如果新提起的聯邦訴訟在聯邦法院獲勝,成千上萬因為十字路口的攝像機拍了其闖紅燈的照片或錄像的駕駛者可能會得到退款。

南佛州兩名男子在上週二對ATS(美國交通解決方案公司American Traffic Solutions)提交了一份聯邦集體訴訟。ATS公司總部在亞利桑那州,經營佛羅里達州大多數橫跨十字路口的紅燈攝影機拍攝系統。

訴訟案起源於兩週前。布勞沃德郡上訴法院裁決好萊塢市府(Hollywood)把給闖紅燈司機開罰單的權力外包給一個經營紅燈攝像機的私營公司是非法的。因為有權力開闖紅燈罰單的應該是屬於執法單位的警察局,而不是一個私營公司。不過市府對此判決不服,正在考慮申請讓布勞沃德郡上訴法院重審或向佛州最高法院上訴。

上週二提起訴訟的司機馬爾瓦.穆薩(Marwa Moussa)在2012年4月因為紅燈攝影機拍攝了其在邁阿密 – 戴德郡闖紅燈的錄像而付了158美元的罰款。另一位司機克里斯托弗.帕克(Christopher Parker),也因布勞沃德郡的紅燈攝影機拍了他闖紅燈,在2012年12月支付了相同金額的罰款。當他們得知紅燈攝影機闖紅燈的罰單是如何開出的之後,這兩名南佛州的司機向法院要求把自己的錢退回來。越來越多的司機會要求因有爭議的攝像機拍攝的照片而被罰的錢退回來。

交通罰單律師說,這一裁決將影響所有未決的攝影機拍攝的闖紅燈司機的罰單。這也為整個佛羅里達州數以萬計的駕駛者追回其已經支付的違規罰款鋪平了道路。棕櫚灘花園的律師西奧多.利奧波德(Theodore Leopold)和其他的律師一起提起訴訟。利奧波德表示,他們的客戶已經受到傷害,自身權益受到侵害,他們有權獲得全部賠償。這些律師們說,自2012年7月以後收到罰款和交通罰單的「幾十萬」駕駛者有資格加入該訴訟。

自從各城市開始安裝紅燈攝影機以來,該設施不斷掀起爭議。支持者稱,紅燈攝影機使得街道和路口更安全。而批評者則認為,他們只不過是市政府和ATS公司賺錢的工具而已。

責任編輯:李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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