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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宜宅 台內政部贊成限移轉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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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3日電)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表示,贊成合宜住宅要對移轉對象、年限有所限制,會請相關同仁研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陳威仁專題報告「馬政府住宅政策失靈,導致購屋痛苦指數居高不下。居住不正義,政府如何解決?」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今天表示,合宜住宅是徵收私人土地,作為特定區並變更為住宅用地,並賣給建商蓋房,政府幫建商找好土地,哪有這麼好的事?

段宜康說,稀少的土地資源沒有掌握在政府手裡轉換,過了5年就能轉手,形同炒房,而這個年限就是行政院長江宜樺任內訂定的,結果最大受益是建商。

陳威仁答詢時說,部分贊成,包括5年年限是否短了點?轉售對象應予以限制等,他也問同仁為何當時沒有這樣做,同仁跟他說,限制移轉法律沒有規定,是參考軍宅來訂。

陳威仁說,其實建商、地主、買到房子者都有好處。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今天也對江宜樺提出最大的抗議表示,帶動房價上漲最厲害是江宜樺當內政部長任內推動所謂的合宜住宅,蓋完以後應受到約束,不能馬上出售,移轉對象也要規定。

陳威仁表示,贊成移轉對象、移轉年限要有所規範,目前浮洲合宜住宅限制10年移轉,A7限制5年,但移轉對象沒有限制,會請相關同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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